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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偶尔和老板一起,组织塑胶花企业主进行一个行业交流,但没想到明年将发展香港塑胶花商会。以老板的精力,肯定是不会有多少时间发挥的,所以他这个长江塑胶厂总经理就得代替老板,领导行业发展。

“好的!”

林志超点点头,又补充说道:“塑胶花比假发产业大得多,也许一两年后,我们能拥有三千工人的塑胶花工厂。而全港的塑胶花更是可以养活上万人以上,如此庞大的一个产业,领导人一定要有超强的眼光!”

“嗯,我会好好学习和分析的!”陶德荣认真的说道。

其实,林志超还是保守了一点,以长江塑胶花的实力,估计在五十年代后期,会发展到一个四五千工人的工厂。毕竟前世李家成的塑胶花工厂都已经发展至近三千人,在巅峰的时候是那样规模。

不过长江塑胶花真发展3000人规模的时候,可能外发订单也不少,后续也有可能采取委托顺德同行代加工。

毕竟,林志超的想法一向很大方。如果真能发展至5000人生产的规模,那2000人的生产力会交给顺德同乡。

毕竟硕大无朋,恐龙是如何灭绝的道理,他是明白的!

所以假发产业4500人的规模,他只有500人的生产规模,更多的是代理产品,一举两得——不担风险、照顾同业。

【将军恩情】

长江实业的会议室里,林志超及管理层正在和一名英籍律师安杜鲁,商谈香槟大厦相关细节。

林志超也没有想到,他在四十年代后期发明了‘分层、分期’之后,香港房地产竟然没有进步;比方说,出售楼花的首付款依旧需要50%、尾款依旧需要通过律师行等等,没有人提出创新。

甚至,在之前兴建的大量楼宇中(3~5层唐楼),大部分业主依旧采取的是‘租赁回款’方式,仅少部分进行分层销售。

其实香港以前还有地产商学外国地产商的做法,比如建一幢楼共有4层,便设立一家公司,业主购买其中一层,便拥有这家公司的25%股份;不过业主需要居住的话,公司可以分配你一层楼,但是你要交租;到了年底,公司进行核算,剔除楼宇的开支,会给你进行分红。这样一来,业主实际上没有屋契,而且一旦大股东控股51%,便拥有各种便利——维修权,这对小股东不公平。

直到林志超的开发的‘分层销售’,一举改善了这种情况,可谓对世界地产业做出了杰出贡献。

负责香槟大厦出售的律师安杜鲁,是一个英国人,事实上香港很多英国律师,他们既可以在伦敦接活,亦可以在香港接活,反正律法是一样的。

他对于林志超提出来的‘公共屋契’倍加推崇,认为最近法律界、政界担忧的事情,似乎将得到很好的解决。

港府方面,是允许建筑高层住宅大厦,但港府实际上并不想解决太多的问题,比如目前房屋署就希望一层楼一个业主,至于若是有置业公司分单元出售,后续问题一切由置业公司自行处理,反正我政府部门就只做到这个程度。

也就是说,目前政府部门的地契是按照一层来做的(以前是按照一幢来做的),所以香槟大厦若是按照分单元出售,实际上又得和律师行进行沟通,又询问房屋署是否同意(根据法律是否有禁止来决定)。

那么分单元的地契,实则上还是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1/n分层地契。将来在政府部门完善制度后,再进行重新更改和登记屋契。

这是一个不断完善的事业,林志超非常乐在其中。

“安杜鲁律师,对于这个‘公共屋契’,你觉得是否可以解决分层、分单元出售的后顾之忧?有没有遗漏的地方?”

“我最近和同事们进行各种讨论,希望找出林先生发明的‘公共屋契’遗漏的地方,发现公共屋契可以解决法律上的事情。至于不能解决的问题,都不在法律范围之内——例如,业主有权随意使用自己的地方,别人无权干涉,会使相互间的纠纷却多了起来。比如,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