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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训诫

凡明白这事的人,就能在面对教皇、主教、修道院、教会和政府的无数命令与训诫之时,很容易发现危险的所在,有些愚蠢的神父坚持认为这些是称义与得救所必需的,并称之为教会的训诫。因为基督徒是自由的,他会这么说:我会禁食,我会祷告,我会按照他人吩咐做我的任何事,这不是我称义与得救所必需的,而是我可以遵从教皇、主教、集体和地方官员或邻舍的意愿,也给他们做出榜样。为此我愿意做任何事,忍受各种煎熬,就像基督那样,尽管他自己并非必须这么做,但还是为我而忍受了百倍煎熬,尽管他不受法律的约束,但为了我,他仍服从于律法。尽管那些暴虐的政府要求我遵守那些东西的时候会对我动粗,会冤枉我,但我遵照去做也对我没有伤害,只要这些事情不违背上帝的要求。

从这些人就可以得出一个确切的判断和关于所有行为与法律的区别,也可以从中辨别哪些神父是瞎眼的,而哪些神父是善良的。因为那些不管束自己身体和服务于邻居的行为,若不是违背上帝旨意的就是不善的,更不是基督教所宣扬的精神。所以,我害怕今时今日已经没有多少学校、修道院、教会的祭坛和职位是符合基督教教义的了。也许就连在某圣徒日的斋戒和祷告也不是了。我还害怕在这些事上我们只想着自己的利益,以为借着这些事我就可以洗脱罪孽,找到救赎。要是这样的话,基督教的自由就荡然无存了。而这些全都是因为对基督教信仰和自由的无知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