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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钝岬往南

第二天早上十点不到一些,电话的铃声把我唤醒了。是米基·莱恩汉从旧金山打来的,他告诉我:柯顿是在星期六早上七点到七点半之间到他母亲家里的。这位司法官睡了五六个钟头——对他母亲说是为了要捉个贼,他打了一夜的埋伏,还没有阖过眼——他一直到当晚六点钟才回家去。

我到大堂里的时候,正好柯顿从街上进来。他两眼血红,疲惫不堪,不过还是决心很足的样子。

“抓住惠登啦?”我问。

“没有,这个混蛋!不过我是非抓住他不可的。哎呀,昨天晚上幸亏你把我的胳膊一推,尽管你这一推就让他逃走了,可还是亏了你啊。我……唉,一个人心头一热,有时候看问题就不免会出偏差。”

“是啊。我们回来的时候还顺便到你府上去弯了一下,想看看你干得怎么样了。”

“我还没有回过家呢,”他说,“我足足花了一个晚上,一直在找那个家伙。弗农和菲尼在哪儿?”

“都还在睡大觉呢。你自己也该去阖会儿眼了,”我劝他说,“有什么事的话我打电话通知你就是。”

他就回家去了。我也到餐室里去吃点早饭。早饭才吃了一半,弗农到餐室里找我来了。他接到了旧金山警察局和马林县治安官办公室的电话,证实了菲茨斯蒂芬的人证都是确凿不假的。

“柯顿那一头我也接到调查报告了,”我说,“他在星期六早上七点或七点稍过到了他母亲家,是当天傍晚六点走的。”

“七点或七点稍过?”弗农一听不大乐意了。如果那时候司法官真是在旧金山,他绑架那个姑娘就不大可能了。“你能肯定?”

“还不能肯定,不过我们眼下也顶多只能做到这样。喏,菲茨斯蒂芬来了。”我从餐室的门里望出去,在旅馆部的服务台前看到了那位小说家细长的背影。“对不起,我去去就来。”

我就过去跟菲茨斯蒂芬相见,把他带到了餐桌上,介绍他跟弗农认识。地方检察官站起来跟他握了手,不过他现在正忙着在想柯顿的事,无心为别的事情多想。菲茨斯蒂芬说他是吃过了早饭出城的,所以只要了一杯咖啡。就在这时候,有个电话要我接听。

电话里是柯顿的嗓音,可是那声音激动得几乎都听不出是他了:

“快跟弗农、菲尼一块儿到我这儿来,千万千万!”

“怎么回事?”我问。

“快来!出了了不得的事了。快来!”他嚷嚷了这么两声,就把电话挂了。

我回到餐桌上,把情况告诉了弗农。弗农一听跳了起来,把菲茨斯蒂芬的咖啡都打翻了。菲茨斯蒂芬也站了起来,却望着我欲言又止。

我就邀他同行:“跟我们一块儿去吧。也许那边又有你爱看的那号事了。”

菲茨斯蒂芬的车就停在旅馆门前。司法官的家过七条马路就到。他家的前门开在那儿。进门之前弗农先在门框上敲了敲,不过我们不等有人答应就都进去了。

柯顿在门厅里迎接了我们。他眼睛睁得圆圆的,布满了血丝,脸色白得像大理石一样泛出了寒光。他想要说些什么,可是咬紧了牙齿,一句也说不出来。他就拿拳头朝背后的门指了指,拳头里还紧紧攥着一张棕色包装纸。

我们从门洞里就看见了柯顿太太。她躺在铺蓝地毯的地板上。身上穿一件淡青色的连衣裙。脖子上尽是乌青的伤痕。嘴唇和舌头的颜色比伤处还深,舌头胀得大大的,吐出在口外。眼睛张得很开,眼珠子已经凸出上翻,没有一丝生气。我去摸摸她的手,手上倒还有余温。

柯顿跟着我们一起走进房间里,把手里的那张棕色包装纸向我们一摊。那是从大张包装纸上撕下的一片,撕得七歪八斜,纸上两面都写满了字——潦草的铅笔字,写得高一字低一字的,可见写的人写得很匆忙、很紧张。所用的铅笔比起菲茨斯蒂芬的那封信来要软一些,纸的颜色也要更深一些。

当时我离柯顿最近。我接过了纸,就急忙忙出声念了起来,碰到无关紧要的字就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