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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证据必须有

顾知章说梁念祖对这个案子很熟悉,其实王国华也熟悉得很。

因为当年就是他跟着师父追的这个案子。

红裙吊死案的所有细节,他都能够如数家珍的说出来。

说起来这个案子,在当年也的确是很难侦破,凶手很狡猾,每次作案都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可偏偏作案的手法又很是残忍。

被他吊死的三个女孩,死的时候都惨不忍睹。

半年前第一个被杀的女孩叫做梁容珍,死在清水县城郊的一棵歪脖子槐树上,死的时候年方二十六,正处于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被发现的时候,身穿红裙,红得似血。

她眼珠被挖,空洞的眼眶仿佛在诉说着这个世界的不公。

两行血泪,触目惊心。

最残暴的是她的下体虽然没有被侵犯的痕迹,但却遭受了重创,一根枣树棍以最血腥的方式插进其中。

到现在王国华都能回想起来当时的情形。

当时他跟着师父出警的时候是黄昏时分,四月的天气正是百花齐放,但就在这种万物复苏的春季,在那棵槐树上面,梁容珍像是一根断线的风筝,被无情的摧残着,悬挂着。

她的舌头吐得老长。

她随风摇摆。

她死不瞑目。

紧接着就是第二个女孩被吊死,她死于四个月前。女孩叫做方雅晴,是被人在县城最繁华的明月商场厕所里发现的。死的时候,方雅晴三十三岁,刚刚结束了订婚宴,很快就要结婚,谁想却遭此横祸。

和梁容珍一样,方雅晴同样是穿着一袭红裙。

眼珠被挖走,血泪布满整张脸。

一样的枣树棍,一样的直插进下身。

惨不忍睹。

当方雅晴以同样的方式被杀死的时候,这个案件当时便轰动了全城。所有人都战战兢兢,看谁都像是凶手,整座城市都陷入一种恐慌的氛围中,没事谁也不敢随随便便上街。

也是在那时,县委县政府下达了严令,限期一星期破案。

结果却宣告失败。

县公安局成为了清水县的笑话。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红裙吊死案就这样结束的时候,谁想两个月前凶手又作案了。

第三个被杀死的女孩叫做李丽梅,死亡时间是在深夜,死亡地点是在县城的一座广告牌上。

被人发现的时候,她穿着红裙,双眼被挖,像是一条野狗野猫似的,悬挂在广告牌的横杆上,在旁边红绿灯的映射下,死状惨烈。

虽然抛尸地点变了,但不变的是那根枣树棍。

一样残忍地插入了下体。

地面上洒满早就干涸的鲜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经久不散的血腥味道。

这下清水县城被彻底惊动。

梁念祖挂帅上阵,接下了这个案件,但也是接下的那刻起便宣告了他的悲惨结局。因为没有侦破案件,被邱华泽一脚踢出了刑警队,在交警队郁郁寡欢至今。

三起红裙吊死案,三个在最美好年华,被残忍虐待吊死的女人。

死的不只是她们三个。

死的还有社会对公安局的信任。

县委县政府的暴怒。

市委市政府的指责。

市公安局甚至为此还派遣了一个专案组过来,可惜的是也没有任何收获。

凶手就像是一个最高明的猎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没有给你半点希望,就这样玩弄着所有办案的警察,让他们沦为社会笑柄的同时,满足着他变态的杀人心理。

当然,这个案子后来终归还是侦破了。

但那已经是三年后的事情,而且在这三年中,凶手还时不时的犯案,期间又有三个女孩被杀。

想到这里,王国华的心里就开始紧张起来,他必须果断出手,尽快将这个凶手绳之以法,要不然的话,不但不能够让死去的三个女孩死不瞑目,还会造成更大的杀孽。

那么问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