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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再见

黎明划过黑夜,又是崭新的一天。今天的节目是风花节中最重要的部分——风花典礼,向风神大人献上风之花。

大家一大早就来到了广场,手里捧着各式各样的鲜花,有蒲公英、风车菊、小灯草······,他们会因为别人手中的鲜花和自己不同而面红耳赤地争辩。

“正统的风之花一定是蒲公英!我曾曾曾曾爷爷就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漫天飘飞的蒲公英花就像无可匹敌的海浪冲散了暴君腐朽的统治,这是我此生见过最美丽的风景。”所以蒲公英一定才是真正的风之花。”

“不不不!风车菊才是真正的风之花。风车菊会随风转动,微风不止,那它便永不停歇。这正是巴巴托斯大人的精神象征。风之花一定是风车菊!”

“咦?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认为风之花是钩钩果吗?”

······

艾莉丝也被他们的话题勾起了兴趣,忍不住向唐天问道:“唐天,真正的风之花到底是什么啊?”

唐天笑了笑回答道:“其实并不存在真正的风之花,风之花是我们当年反抗迭卡拉庇安时用于联络的暗语,虽说最后我们总攻时使用的确实是蒲公英,但平时也有一些人会用风车菊、小灯草等等代表风之花传递情报,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风之花也各不相同。”

艾莉丝看了一眼唐天手中的蒲公英,说:“它就是你心目中的风之花吗?”

“啊,是呀。它承载着我太多的回忆了。”唐天有些缅怀地看着手中这株小小的蒲公英。

“咳咳,大家请安静一下,风花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这次风花节我们决定从各位中随机抽选一名成为风花节之星,代表蒙德向风神巴巴托斯大人献上风之花。”

温妮莎顶着一双巨大的黑眼圈向众人宣布道。自从回到蒙德后,这是她第一次走出办公室。没日没夜的批阅文件,就连小麦色的肌肤也遮挡不住浓厚的黑眼圈。如果不是元素力的滋养,她早就猝死了。

“请大家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小纸条上,然后放进这个盒子里。”

大家陆陆续续地将纸条放入盒子,每个人的眼中都充满了紧张和期待。风花节之星对于他们来说可是莫大的荣耀。

“本次风花节的风花节之星是——”温妮莎从盒子抽出一张纸条,故意拉长音调。

“唐天!”

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唐天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这恐怕是温妮莎做了一些小动作,属于是暗箱操作了。

“恭喜你,唐天。现在请向风神大人献上风之花吧。”温妮莎向唐天微微一笑,只是唐天看温妮莎的笑容里有一丝不怀好意,知道了他和温迪的关系后还让他来献花,只能说温妮莎真是恶趣味。

唐天没办法,将手中的蒲公英轻轻插入广场中央。这时,蒲公英被微风吹散,飘向天空。随之而来的还有在众人耳畔响起的优美歌声。

“是谁轻抚你带伤却又坚毅的面容

在小溪边

在巨岩旁

是谁紧拥你疲惫而又高贵的灵魂

在深梦里

在高天之上

亲爱的朋友

我牵着你的手

带你走进夜晚华灯

为你从头讲述

那自由与梦的乐章”

歌声让人听得如痴如醉,当歌声停止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刚刚居然是风神大人亲自降下的天籁!

广场上的人们都非常兴奋,各种溢美之词将刚才的歌声给夸上了天。

而唐天静静地看着手里一片飘落的蒲公英花瓣,笑了一声,说:“谢了,温迪。”

坐在酒馆屋顶的温迪将竖琴收起,一片蒲公英花瓣也悄悄落入他的掌心,自言自语道:“明天一定会更好的,对吧?”

第二天,温妮莎、温迪、艾莉丝、唐天一行人来到了千风神殿。

“这里是我诞生的地方,这座神殿的主人是比我更加古老的存在,而且这里地脉能量充沛,是最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