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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他随身带着柴刀,一路披荆斩棘的护着佟思雅来到一条小河边,依旧搬了块大石头放在浅溪里,教佟思雅除去鞋袜,在浅溪里泡泡脚。

靳野忙着砍下竹子编了个烤盘、支了个烤架还生了火。然后爬到一旁的树上,摘了不少野果子下来。

前世的佟思雅也一直呆在乡下,所以认得靳野摘的那些果子同,一半儿是频婆果,一半儿是八月瓜。

频婆果的口感类似于板栗,虽然没那么甜糯但富含淀粉,饱腹是没问题的。

八月瓜很甜很糯很软,口感像香蕉但籽很多,含有丰富的糖分,也很容易饱腹。

靳野将采回来的野果扔进溪水里洗了洗,然后堆上了烤架。

佟思雅前世也吃过频婆果和八月瓜。频婆果需要煮熟再吃,八月瓜倒是直接剥壳生吃就好。

可她还从没吃过烤的呢!

佟思雅盯着烤架上的野果发呆,冷不丁听到靳野说道:“思雅,上回我说的那三转一响……”

佟思雅回过神来,打断了他的话,“没必要。”

靳野愣住。

时下最体面的婚礼,是男方要给女方“三转一响”做为彩礼,指的是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和收音机这四样东西。

佟思雅是真觉得没啥必要。

“咱们住在高山上,自行车根本没必要……就算有自行车又怎样?每次你去镇上,还得推着、扛着自行车走上二小时的山路!”

“缝纫机就更没必要了,一是那玩意儿重,且不说在这镇上弄个缝纫机有多难……二是就算你弄到手了,扛回村里多费劲儿!三是现在咱们家就我俩,有那么多的衣裳需要做吗?我针线活还不错,手缝衣裳就够穿了。再说了,逢年过节的来镇上买身成衣穿不是更好吗?”

“收音机就更不用了,咱们住在高山上,收音机压根收不到信号……”

“手表我已经有了,犯不着要。倒是……如果有余钱,最好给你买一块。以后你上山打猎的时候也好看着点时间……”

佟思雅絮絮叨叨地说道。

靳野连忙摇头,“我也不需要手表!”

佟思雅故意逗他,“那可不行,你必须要有一块手表,如果你不买新的,那就拿我这块吧!”

靳野急了,“不行!我、我真不需要,算时间还不简单吗?”

然后他随手捡了根树枝往空地上一插,先看看左右,再盯着地上的那树枝的影子看了一会儿,对佟思雅说道:“现在是中午三点一刻左右,对不对?”

佟思雅看了看腕表……

还真是!

她抬起头惊诧地看着靳野。

他这么厉害的吗?

佟思雅吃到了甜滋滋的烤八月瓜,和清甜粉糯的烤频婆果。

果然又是另外一种风味。

又甜又腻的烤八月瓜,很快就糊住了佟思雅的胃。

她吃饱了。

靳野和她商量起婚礼要怎么办。

按着时下婚嫁习俗,本村女一般都外嫁、本地男也基本都从外头娶回一个媳妇儿。无论女方嫁女、还是男方娶妇,都是在本地办婚宴。

佟思雅和靳野都是方岭村人,嫁女酒和娶妇酒可以合二为一了。

但两人又没有父母——靳野是实打实的孤儿了,佟思雅的家人么,很明显就是根本不可能出钱出力帮她筹办婚礼的那种。

佟思雅想了想,说道:“我俩都是孤儿,目前也没那个经济实力摆酒。”

“请客吃饭,光是大米就得费不少!别说我们根本没那么多大米,就算有,我也舍不得拿出来请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