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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还是要杀人

她在生气。

美丽的女人,似乎都喜欢而且很容易生气。

在萧离的记忆里,凡是有点姿色的女人,似乎都爱生气。最典型的就是苏怜。南风除外,姐姐永远都是温柔的,好像可以原谅一切。

“其实没什么的。”他尝试安慰:“疤痕也不是很大,不影响整体观感,这张脸看起来依旧美的不得了。 ”

渊月瞧他一眼,还是不说话。成熟的男人应该知道,女人不说话的时候,才是最可怕的。

“我认识个大夫。”萧离说:“医术很不错的,据说世代杏林,还做过御医。他可能有办法……”

渊月轻笑,笑容里尽是苦涩:“医不好的,永远也去不掉,除非把额头这块肉挖去。”

“这也是好……”萧离随即闭上嘴,心道:若是挖去这个疤,岂不是留了更大一块疤下来。

渊月拿起酒,缓缓靠近嘴边。她眉头皱了下,像是不习惯酒的气味。红唇轻颤,好似下了很大的决心。忽地小脸扬起来,咕咕的喝了个净光。

如玉般的脸,立刻红了起来。

她真的是第一次喝酒。

辛辣,刺鼻,一股冰凉流过喉咙,胃里突然着了火。然后身体轻飘飘的,整个人像要浮到空中。

根据萧离的经验,渊月已经醉了。因为那双美丽的眼睛,闪着奇异的光。亮着两个很分明的白点,水汪汪的要把世间的一切淹没,

第一个被淹没的就是萧离。

他见过很多醉酒的人。但多是喝醉酒的男人,大哭大笑的,大吵大闹的。喝醉酒的女人,渊月是他见过的第二个。

第一个自然是南风。

那一年不知什么原因,南风醉了。

那时她的样子和眼前的渊月几乎一样。水汪汪的眼睛,迷离的眼神,脸上漾着淡淡的笑。笑容很怪,让人看着心里发慌,身体的每一处都有着莫名的躁动。

渊月斜眼睛瞧着他,脸上醉意更加明显:“你现在看着顺眼多了。酒真是个好东西,看什么都会变得不一样。那些早就忘了的事和人,一下子就都想了起来。”

萧离说:“忘了的,并不是真的记不起来,而是自己根本不愿想起。但最讽刺的也是这一点,你越是不愿想起的,就越是忘不掉。”

渊月很同意他的说法:“那一年,也是这样的季节,我第一次来太平镇。当时雪下得很大,到处都是白茫茫的。大雪之下,太平镇就像个死城,白日里也不见街上有一个人。”

萧离心道:倒是听南风说过,十年前的冬天,有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大风大雪半个月不停。那一年的太平镇,有五分之一的人没有熬过那个冬天。自己当时还小,就算不小,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因为他只记得近三年的人和事。

这之前的人生,像是从未存在过。

渊月继续说:“在街上,一脚踩上去,积雪就没住了膝盖。我看到妹妹站在雪地里,她比我矮点儿,好像整个人有一半都埋在雪里一样。”

“我和她有很多年不见了,可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长大了,变得比我料想中的要美。她小的时候就很漂亮,长大了一定倾城绝世,我一直都这样想。”

“姐妹相见,这原本是开心的事,可我开心不起来。因为看到她那一刻,我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如果只有一死了之,才是唯一的选择,她希望能死在我的手里。起码可以死的痛快些,起码不会像活着那么痛苦。”

她看着萧离诧异的眼神:“是的,那一年我第一次杀人,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妹妹。”

“那时候,我这个做姐姐的,唯一能为妹妹做的事,就是亲手杀了她。”

萧离不敢相信:“你杀了她?”

渊月说:“是,尽管所有人都想她活着,我也想她活着。可我知道,对她来说,继续活下去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

“母亲很生气……”

萧离心想:生气都是轻的,杀了自己的亲妹妹,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