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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守株待兔(8)

等待总是令人心焦的。

警队那边,鉴于没有新的证据,卡在审限之前,终于向检察院提交了《提请逮捕申请书》,也就是俗称的“报捕”,涉嫌的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徇私枉法罪。其中,认定的事实基本基于展鹏的供述,证据主要为供述笔录、那把瑞士军刀、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尸检报告和警队出具的有关展鹏承办王可案的情况说明,另附其它证人证言。不过,申请书确认了展鹏的自首情节。

杨毅清楚之后的所有流程: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可能的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期限;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至多一个半月的审判期限。最迟半年内,对展鹏的案件就要进行宣判。

如果想推盘原来的案件,就需要和时间赛跑,最重要的,是前两个月的时间,争取在侦查阶段解决战斗。如果在警队提交起诉建议书后,再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警队人员的考核会受一定影响,连带着,对将来展鹏的审理和判刑,或许也会增加一些不利的因素。

如果在这期间无法抓到丁峰,获取确凿的证据,案件就会如展鹏所愿,按部就班地审理下去,直至最终的宣判。杨毅估计,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展鹏都不会上诉,以期让判决尽快发生法律效力,这样,丁峰就会逍遥法外,展鹏的诡计就会得逞。

得知已经报捕,杨毅反倒被激发出更强的斗志,这种斗志在以前是若隐若现的。他隐隐觉得,能和展鹏做一次对手,倒也不啻为人生的乐事。

假如这一切果真都是展鹏策划的,他必然就清楚时间节点的重要性,事实上,从张文峰反馈的他计算审限时间即可得窥一斑。既如此,他必然穷尽手段,确保在他自首的半年内,至少在三个月内,警方无法找到丁峰,否则,他将前功尽弃。

展鹏和丁峰有着亲密的关系,这已经昭然若揭,杨毅好奇的是,他们的关系究竟亲密到什么程度。这本是个二选一的问题,展鹏肯为丁峰顶罪,难道丁峰就忍心溜之大吉,将展鹏弃如敝履?

展鹏和丁峰的面孔交替在杨毅的脑海中出现,单个面孔都是清晰的,但他们的面孔重合时,他就会产生一种魔幻般的战栗,那种战栗只有随着两个面孔渐渐远离才能消失。展鹏的寓言谜题或许暗含深意,但凡丁峰尚存对展鹏点滴的真情,他都该是被展鹏哄骗走的,也许他们的感情,是他唯一的机会。想到利用人类的情感来破案,杨毅心中不禁恻然。

这些时日,也并非没有好消息。

突破首先是在张家口传来的。大脚接到协查通报亲自督办,效果显着。他们排查了宣化包括酒店、宾馆、招待所、个人旅馆、浴池、通宵影院在内的所有可供住宿的场所,重点排查当日展鹏抵达宣化收费站后两小时内的入住人员,还真找出一个符合协查通报描述的人员,不过,那个人叫丁鹏飞。

当然,警方早就预判丁峰有可能使用伪造的身份,经反复比对辨认,确认丁鹏飞就是丁峰,也就是汪强。

那个私人旅店老板对当日的情形多少还有些印象,这主要是他看丁峰有些特别,不像附近的人,至于具体哪儿特别,他也说不清楚。据他查询登记册回忆,那天丁峰大概是晚上十点半左右到的旅店,他要了一个单人间,还和老板打听第二天早晨去大同的班车。老板告诉他,班车会从旅店门前经过,他站在路边挥手车就会停,老板提醒他上好闹钟。老板隐约记得,他随身带的东西不多,好像只背了一个双肩背包,这和丁峰当日离开西客站的录像资料相吻合。第二天早上,没用老板叫醒,丁峰自己起了床,然后离开旅店,去公路边等车。

张家口警方顺藤摸瓜,随即寻找当日班车的司乘人员进行调查。司机对丁峰也有印象,理由和旅店老板几乎如出一辙,说丁峰看着就不像县里人。不过据司机讲,每趟班车在上高速前,都会有几个人在中途上车,他们从来不会查验身份证,所以也无法确定他的姓名。司机还反映,班车全程高速,但进入大同市区后,会在几个站点停靠,最后抵达大同汽车站。丁峰究竟在哪儿下的车,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