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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鹰慢条斯理地观察目标整整一个礼拜,并想办法旁敲侧击到目标接下来一个礼拜的行程。

目标在十三号深夜会去情妇家。

在那之前,鹰花了一星期探勘附近的高楼,选了一栋监视录像机死角最多,视野最好的天台角度。

可惜目标的运气不好。到了十三号那天,波斯菊还没开。

于是鹰到花店买了朵百合,然后绕到便利商店买了两盒牛奶。

如常,鹰将其中一盒放进微波炉。

“去哪?”宁翻着店里的时尚杂志。

“杀个人,去去就回。”鹰说,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开这种玩笑。

“把自己说得很了不起,是男人在喜欢的女人面前最爱犯的毛玻”宁没有抬头,语气也很平淡。

叮。

“花明天早上会开,花开之前的晚上洒水,会开得最漂亮。”鹰将牛奶盒从微波炉拿出,放在柜台上。

“你在比喻什么吗?”宁捧着热牛奶。

“没。”鹰有点语无伦次了。

“杀人很好玩么?”宁的手比出枪的模样。

“问我不准。我这个人做什么都很无聊。”鹰耸耸肩。

“说得跟真的一样。”宁。

宁的视线停在鹰大衣口袋里的百合。

“你有没有很喜欢看的小说?”

“要想一下。”

“那就是没有了。”

“问这个做什么?要借我你常在看的、用钉书机钉起来的小说啊?”

“不是。我只是在想,一个很喜欢的故事如果没看完的话,会不会很难受。”

“怪问题。”宁摇摇头。

鹰苦笑,静静将冰牛奶喝完,带着百合离开商店。

一个小时后,鹰出现在高楼天台。

架好枪,扣上瞄准镜,照例点上根烟。

14

这个夜特别漫长,湿气也特别的重,城市飘起了薄雾。

罕见的,第三根烟也熄灭了,目标迟迟没有出现。

长枪的枪管已凝了露水,寒意沁入鹰手背上的毛细孔。

“不大对劲。”

鹰看着目标应当出现的窗口,开始思索目标改变行程的可能性。

只有迟疑了半刻,鹰便决定按照自我约制放弃这次的任务。

但鹰背后的安全门突然被撞了一大下,鹰刻意堆栈在门下的二十块砖头只挡了两秒,便被巨大的力道冲开。

但只要两秒,就堪堪足够鹰的应变。

“操,连我们老大的单都敢接!”

几个穿著夏威夷衬衫的混混冲出,大声干骂开枪,火光爆射,子弹在天台上呼啸。

鹰已冷静从地上枪盒中,抄出早已预备应付这种状况的的手枪。

蹲踞,将手枪摆架在横立鼻前的左手上,屏住气息,稳定地扣下板机。

咻咻声中,混混一个个倒下,但仆倒的身体却成了后继者的最佳掩护,让这场原本该更快结束的枪战延长了两秒。

八秒钟后,鹰的脚边躺了七颗发烫的弹壳,安全门前则堆了六个半尸体。

唯一一个勉强活着的混混倒卧在血泊中,呼吸吃力,惊恐颤抖地看着鹰。

他的肝脏上方流出鲜红色的血,而不是致命的黑。显然鹰最后一枪稍微偏高了,没有击中混混的肝脏。

“说了,就还有命。”鹰蹲下,慢条斯理拆卸枪具,装箱。

混混没有选择,更没有职业道德,于是鹰很快便了解了一切。

原来鹰的委托人酒醉失言,在三个小时前已反被目标绑架,一番刑求折磨后,终于令鹰的行动曝光。

“但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鹰本想问这句话,却发觉邻近的大楼天台都鬼祟着些许人影,然后又迅速隐没。原来对方仗着人多,索性搜索所有附近的大楼可能作为狙击场所的天台。想必还在其它楼搜索的混混听到了枪声,正赶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