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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槐树下

季苓端起酒杯,浅浅尝了一口,果然好喝,不禁又喝了一口:“我极少吃酒,倒是不曾尝过这里的女儿红。今儿一尝,果如孟大小姐所言,味道特别的醇厚,有种说不出来的香,这种香辗转回味,好似……”

她虽不算学富五车,却也自小读书,此刻竟是连一个恰当的形容词都说不出来。

实在是不知该如何形容。

孟十三很了解季苓此时的心情,接下道:“好似春日流水桃花,又似夏日火伞高张,秋日江枫渔火,冬日朔风凛冽。”

“没错!”季苓顿时双眸晶亮,“孟大小姐形容得真是恰当极了!正是这般辗转轮换的四种味道!”

姜子瑶听得一脸茫然,她早就喝过宝莱楼的女儿红,只觉得比别的地方卖的酒要美味得多,却从来不知此中味道竟还有如此多的说法。

她不禁赶忙又倒了一杯,细细品了起来。

孟美景早便想尝,奈何孟十三不让她酒多,这会儿被形容得喉咙发痒,不管了,纵然长姐要骂,也得让她尝过宝莱楼的女儿红之后再骂!

她鬼鬼祟祟地紧随姜子瑶之后,悄悄拿起女儿红的酒壶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孟十三余光瞥到,倒也没阻止,她只是不想她们醉倒,只要适量,尝尝亦无不可。

“孟大小姐对酒一道,可是十分了解?”季苓又喝了一杯女儿红,想着孟十三对女儿红的四季形容,越发觉得唇齿留香,一时间竟觉得比玉液酿还要好喝!

“也不是全都了解。”孟十三实言道,“只是正好对这里的女儿红颇有些了解。”

而她会有此了解,尽因当年崔瑜要自个儿埋女儿红之时,将宝莱楼所要的女儿红埋在楼后面院中的那棵槐树下。

那棵槐树乃她亲手所种。

也不是她喜欢槐树,才亲手种下的槐树,她并不像原主独爱桃花,她是什么花草树木都喜欢,但都不会特别喜欢。

当年她从外面回来,在路上捡到的一颗槐树幼苗,她想着种种看,或许能活,于是一进宝莱楼,她便将幼苗种到宝莱楼后面小院角落的空地里。

当时崔瑜还问她,她为何要种槐树?

她说没为何,纯属捡到了,也算有缘,便种种看,倘若能活,也是一个小生命。

崔瑜那会儿看了她许久,言道他有几坛女儿红要埋到土里,问她说要是幼苗能活,他能不能把女儿红埋在槐树底下?

那自然是可以的。

她点头点得飞快。

后来为了能让幼苗能活,她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地到后面小院,把一丝妖力注入土壤里,蔫蔫的幼苗瞬时生机勃勃。

隔日庄严立见到,还老高兴地同她禀,说槐树幼苗活了,活得忒好了!

她笑,她能不知道么,她种的,还用饱含她妖力的土壤培育幼苗,槐树能不活么,能不活得忒好么。

要是如此都活不成,那她千余载的清修便白修了。

此后,在她的妖力的滋润之下,幼苗生长得很快,枝叶慢慢粗壮起来,从小小的幼苗长成丈余高的大槐树。

虽则天长日久,她留在土壤之中的妖力会慢慢消散,直至全无,不过当年她留下的那丝妖力,少说也能留存个百年。

而今才过去二十年,妖力尚存。

崔瑜一开始就把楼里要卖的女儿红埋在槐树底下的土里,即使崔瑜不在楼里,这些年宝莱楼的女儿红也未改过埋的地方,埋在受她妖力影响的土里,这般的女儿红再取出来,味道自然特别美味。

作为当年第一个尝过埋在有着她妖力的槐树底下土壤里的大妖,没有谁比她更能形容宝莱楼女儿红的味道了。

季苓颔首,端起酒杯:“今夜很高兴,我便借此女儿红,敬三位一杯,多谢三位的宽慰!”

孟十三、孟美景、姜子瑶闻言,同举起酒杯,皆一杯到底。

“我看你刚才想什么想得入神,可还在想那丁公子?”孟十三边吃着下酒菜边问道,倘若是,刚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