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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2章

天宪,本就指朝廷最高法令,通常所谓“口含天宪”,指的便是皇帝说话就是法律。

而如此一来,《大明律》高高在上,拥有最高优先级的法律地位,但可根据时代的进步定期修改;《大诰》和其他案例补充法作为例法,则是次一级的法律解释,同时可以不断地补充司法实践。

当然了,在封建时代,任何制度设计,哪怕是开国皇帝亲自定的制度,后面能不能好好维持下去,也是要打个问号的。

但无论如何,有更好的制度设计,总是比没有要好的。

朱棣陷入了纠结。

要搞钱,不动盐法、茶法这些,肯定是不行的,这些都是搞钱的大头。

但只要动,就必然涉及到《大明律》的问题,这些都是白纸黑字写在大明律上的东西。

不过,不光是朱棣想修改《大明律》,其实官员们也想修改,比如《大明律》赋予了百姓对官员的监督权,规定如果地方官员倚仗权势欺压百姓,民众可以把官员捆绑赴京陈诉,虽然这种事情,只发生在朱元璋时代,后来也确实没有另一个朱元璋给百姓做主了,这条法律规定,也就成了一纸空文,但毕竟是让官员们很不爽的规定。

堂下何人,胆敢状告本官?还想押解本官赴京,你吃了熊心豹子胆?

当然了恐怕不论是姜星火还是朱棣,对于这一条,应该都是想留着的

但不管怎么说,《大明律》颁行后朱元璋曾下诏“令子孙守之,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

毕竟是老朱的祖训,朱棣如果光是实际行动违背,他是不在乎的,但是要他下圣旨修改《大明律》,始终还是有一部分顾虑的。

到了这步,姜星火啥都没说,他就这么静静地欣赏着奉天殿里朱元璋的画像。

值得一提是,他发现确实跟后世网络上流传甚广的鞋拔子脸那幅完全不一样。

嗯,想想也是嘛,老朱家都长得差不多,只要皇帝画像一到中年,就是黑胖子或者白胖子,胡子多就有威严,没胡子也显得养尊处优。

朱棣这种狠人,当然不是做事情犹犹豫豫的,只是不需要快速决断,才开始考虑的多一些,若是战场上,生死之间,哪还顾得了那么多。

看着老朱的画像。

“干了!”朱棣心一横,自己心中嘀咕一句。

反正要真下了阴曹地府,老朱也不会原谅他,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他跟老朱对着干不差这一件事了。

“便按国师这个想法来做吧,不过这几日还是要等舆论讨论一番,顺便让纪纲找找机会擒拿那些暴昭余党,这些人还在上蹿下跳,在朝中串联,意图挑起对立,委实让朕心烦不已。”

朱棣继续道:“等三法司会审的时候,国师也列席吧,作为朕的钦差。”

姜星火眉头一挑,应声道:

“陛下圣明。”

妈的,大吸血虫真是逮到人好用就往死里用。

抉择

在姜星火走后不知多久,陈瑛又进入了奉天殿。

“三法司可协调好了?”

“协调好了。”陈瑛说道,“最近几日,都察院的巡察御史收到了诉状,乃是有商人诉扬州府知府王世杰的贪赃枉法之案,臣认为有些蹊跷,不知该不该呈递上来。”

朱棣皱眉道:“有蹊跷?”

陈瑛点头道:“王世杰是原常州府同知,在原常州府知府丁梅夏被处决后,代理了知府一职,后正逢扬州府知府空缺,以治水赈灾之功,升任了扬州府知府此人善于政务,颇为清廉,而且为人谨慎,这次他被诉讼贪赃,臣实在想不通缘故。”

民告官,还是商人告知府,又偏偏是扬州盐商在朝廷打算对开中法动刀的时候告偏向变法派的扬州知府,你说巧不巧?

事实上,在明朝百姓想要对官员提起诉讼是很难的,在理论上只有三种途径。

第一种就是《大诰》里面规定的,可以扭送官员进京,不过这个现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