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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一次争吵

我把人带回了警务室,给他们俩做笔录,做完笔录已经下午六点多了。

“那个,傅警官,那没事我们是不是能先回家了?我家兔子还没喂呢!”马老五的媳妇怯懦的问道。

“行,考虑到你们家的情况,可以让你们先回去,不过记住我说的话,这两天不能离开村子!”我一边收笔录一边说道。

话音未落,我的手机响了,是韩斌。

我连忙接起电话。

“喂,斌哥。”

“傅警官,李明春胳膊确实骨折了,镇医院的大夫正给处理呢,你放心吧。”

“好,我知道了!”

挂断了电话,我转身回到了马老五两口子面前。

“不好意思,马老五现在走不了了,李明春胳膊骨折了,如果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或者以上,马老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说着,我取下墙上的手铐,铐住了马老五的双手。

见马老五被上了手铐,马老五的媳妇一下慌了神,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你起来,这是警务室,不是你撒泼的地方,如果你再这样的话,涉嫌扰乱机关单位秩序,按照法律规定,我是可以对你进行行政拘留的!你不说你家兔子没喂呢吗?你可以回家喂兔子了!”我沉下脸喝道。

马老五的媳妇听我这么说,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哭喊得更大声了。

“人都抓起来了,还喂啥兔子啊?你们要是把我男人抓了,别说兔子了,家我都不要了,我也不活了!”马老五的媳妇又是一阵哭天抢地。

她是个女人,我又不好上前,只好求助姜若欣。

姜若欣上前试图拉起她,没想到马老五这媳妇力气很大,姜若欣想拉却拉不起来。

“马老五,你劝劝你媳妇,她这么闹下去,对你可没什么好处!”我对马老五说道。

马老五刚要张嘴,她媳妇横了他一眼,瞬间他就又缩了回去。

姜若欣抬头看着我,微微摇了摇头,我看着这一幕也有些不知所措。

正迟疑着,警务室的门开了,林叔拎着一个公文包走了进来。

看到马老五戴着手铐,林叔愣了一下,走到自己的桌边,放下了公文包。

马老五的媳妇看到林叔进来,像是受了多大冤情似的,又咧嘴嚎哭起来。

“林警官啊,你可得给我们做主啊,这要是把我家老五抓起来,那我们家就没法活了!”

林叔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身旁的姜若欣,转头对马老五媳妇喝道:“别哭了!像什么样子?”

警务室里,林叔这一嗓子之后,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位是?”林叔指了一下姜若欣问道。

“哦,林叔,这是我大学同学姜若欣,也是警察,临江市局的。”我连忙解释道。

林叔点了点头,走到自己的桌边,从抽屉里拿出了手铐的钥匙,走到马老五身前,给他打开了手铐。

“哎,林叔……”

我开口想要阻止,林叔看了我一眼,我无奈的缩回了手。

“都这个点了,兔子还没喂呢吧?你们俩先回家把兔子喂了,明天一早我上你们家去。”林叔面沉似水的说道。

马老五媳妇听林叔这么说,上前拉起马老五便离开了警务室。

“林叔,你这么做是违规的,李明春的胳膊确实骨折了,马老五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怎么能放他走?”我看着林叔问道。

“可能涉嫌,不是还没最终确定吗?你知道我为什么把手铐挂在墙上,而不带在身上吗?”林叔反问道。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林叔叹了口气,“唉,在这样的地方,手铐这种警械要慎用,村里人文化程度不高,戴上了这个,那就意味着他犯事了,即便是最后排除嫌疑,在村里也会被人议论。”

“可是林叔,即便是排除故意伤害,但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马老五的行为也构成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