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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利器[上]

红果森林是一片巨大的森林,森林外围的结满了红彤彤的果实,果实清脆可口,是一种十分好吃的食物。

拥有了这片森林,就等于拥有了吃不完的果子,拥有了轻而易举就能获得食物的手段,不用担心饥饿,可以让人活命。

在队伍时代,这片森林一直几个强大的队伍争夺的对象,为了红果,这几个队伍打生打死,都想驱赶其他队伍独自占据这片森林。

后面队伍时代结束,部落出现,这些队伍无法对抗人数上占优的部落,于是红果森林里面的几支强大队伍,放下仇恨,开始互相通婚,结合起来建立了一个部落。

这个部落就是红果部落!

红果部落占据红果森林,吃饱不是问题,导致这个部落人数超越一般部落的三倍,达到了一万多人,是大陆上顶尖的部落之一。

部落有四个首领,每个首领都是万里挑一的战士,拥有强大的力量。

四大首领力量强大,使用的武器木棍比其他人更粗更长,穿着的草衣草裙也更加精致美丽,还带着人骨头串成的项链,是顶尖的统治者。

他们具备强大的统治力,具备强大的威慑力,是部落最高决策者,一言可以决定部落任何人的生死。

阿布纳就是部落是三首领。

此刻,黑夜来领,红果部落的火塘上升起巨大的火焰,不断有部落的子民将柴火倒进火塘,维持火种不灭。

阿布纳则惬意的用木棍穿着兔子肉,放在火塘边上烘烤,得到一块香喷喷的兔肉。

作为首领,他经常能够吃肉,对于烤肉这种事情,把握的十分完美,兔肉外焦里嫩,香气扑鼻。

附近,一群伺候他的子民,不断吞咽口水,却不敢多看烤肉一眼。

肉,对于每一个部落来说都是奢侈食物,尤其是兔肉。

兔子作为百兽的一种,速度飞快,想要抓住兔子,就得需要好几个强大的部落勇士,不断追逐兔子,直到兔子没有力气,才能捕获成功。

获得的兔子,连勇士们都只能分到一小块兔肉,其余部分都必须得上交给首领享用。

勇士的待遇都只能如此,何况最普通的部落子民,作为部落的普通子民,哪怕树上的红果多得掉落,腐烂在地,也不能去吃哪怕是一口。

红果属于四大首领以及部落勇士,除了勇士们可以尽情吃红果外,没有首领的命令,其他子民每日的红果被限制的严严实实,吃不饱,但不会饿死,处于半饱吊命的程度。

首领心情好,就会赏你几个红果吃,勇士们心情好也会赏赐你果子,但一般情况下,部落的子民每日都只有固定的果子。

作用这片森林的巨大部落,坐拥无数红果的红果部落,子民们的生活一直都是如此。

除非你为部落,哦不对,除非你为首领做出巨大贡献,让你成为勇士,你才能脱离最底层的苦海,拥有吃不完的红果。

否则,哪怕树上果子掉落,哪怕果子腐烂,你若是偷吃哪怕是一口,都会被活生生打死!

而成为勇士的最基本条件,就是猎杀三只兔子,或者一匹狼,等一些百兽给首领。

这就是红果部落自建立起来,就留存至今的规则。

部落的一切都是首领的!

除非成为勇士,否则就是奴隶!

而作为最底层的部落人类,在首领烤兔肉的时候,千万不能盯着兔肉多看一眼,否则就会被首领挖去眼珠子,更甚者会被杀死,头颅献祭给父神,躯体则赏赐给勇士们当做食物烤着吃。

所谓部落,跟队伍时代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由队长统治队伍一切,变成了几大首领统治部落的一切而已,甚至统治力度更强!

唯一的改变,大概就是统治者不再是由至人担任,没有血脉之分,大家可以互相结亲,一定程度上不再天生尊贵,算是这些年部落唯一的突破。

阿布纳取下兔肉,缓缓将兔肉放在嘴里咀嚼,良久才吞进肚子里,他享受着周围族人尊敬而惧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