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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以色引诱

女儿离家两个月了,林如海日夜都在思念。六岁的孩子,千里迢迢到别人家里,纵然人家待她再尽心,也不可能没有一点烦难委屈。

但玉儿给他的信里全是“平安”。

她被安排住在外祖母正房的碧纱橱里,比舅舅家的姊妹们住得都近。每日晨起和外祖母用过早饭,便同姊妹们一起上学。学里的先生是宫中退出来的女官,今年已快七十高寿了,学问很好,琴、棋、书、画也颇有涉猎,入了宫的元春大姐姐便由这位女官教导过。

外祖母好,姊妹们好,先生好,两位嫂子好,屋子好,新的丫头鹦哥也好,似乎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林如海将女儿的信反反复复看了三遍,却不住在想,玉儿说的这些是好的,没说的呢?

她的舅舅们、舅母们怎么样?

那个衔玉而生,被老太太爱如珍宝的表哥贾宝玉怎么样?

玉儿为什么不说?

若非心中还记着“非礼勿视”,这是玉儿写给江氏的信,他不好私自拆看,他早就等不及江氏回来了。

江洛看信,林如海看她,看得她非常不自在。

她把信铺在膝盖上,拿手按住,回看林如海:“请老爷再耐心等一会儿,别盯着我了。”

林如海摇头叹气,转过身去。

……且让着她!

江洛这才能看下去。

越往下看,她也想叹气了。

原著里写的那些,王夫人让黛玉“不要沾惹”她的“混世魔王”贾宝玉,贾宝玉摔玉,还有他给黛玉取字“颦颦”,仍然全都发生了。

虽然黛玉写这些的字句没有一点点抱怨、难过,只是用轻松地语气讲了这些事,问她应对得都好不好。可江洛看完,胸中还是不能自抑地涌上一股怒气——

荣国公府——尤其是王夫人——实在是……

太过分了!!!

都知道自家儿子是“混世魔王”了,为什么警告一个六岁的,第一日到她家做客的小女孩“不要沾惹”?

都知道自己丈夫不在家里,还叫人先把黛玉先领到一处,再换一处走来走去,还让黛玉坐贾政的位置……

这就是当舅母的?

这就是国公府的待客之道?

也就是黛玉天性聪慧,应对得一丝不漏。若换个寻常六七岁孩子,出一点错,还不知让人怎么笑话!!!

还有那贾宝玉,虽然的确是孩子,可都七岁快八岁了,难道还不知道女儿家的字不能随意取吗?

“颦颦”什么“颦颦”!!贾宝玉全家都“颦颦”!

他怎么不给他爹他妈取字啊!

是,或许他们前世今生有缘,可这也太混账了!

穿过来三年多,原著的剧情江洛其实已经忘了不少,很多细节都记不太清了。

可看到黛玉的信,有些信中没写的——比如贾母哄贾宝玉说,“你妹妹原本也有玉,是你姑妈去

世的时候舍不得她,就把玉带了去云云≈dash;≈dash;她也清晰回忆了起来。

≈hellip;≈hellip;就算贾母是贾敏的亲娘,可为了哄亲孙子,在亲外孙女面前这么说,真的合适吗?

当年看书时,她并没有这么生气。一是因黛玉终究是书中的人,二是因那时她也年幼,不太懂得这些。

现在她的怒火……可能也有一部分是对自己的。

明明她做不了林如海的主,有什么好愧疚的。很不必。她对自己说。

江洛拿着信纸站起来,要和林如海一起看,偏生在走到林如海身边之前,看到黛玉在信末写的是:

父亲送她到外祖家,必然期望她顺心如意。父亲还格外费功夫将贾先生举荐给二舅舅,她不希望因她让两家不快。所以她给父亲的信里没有提这些。想必父亲不会偷看姨娘的信,她才写给姨娘,若她做得有不妥之处,还请姨娘直说。可若父亲定要看,姨娘不必太难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