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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新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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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疆拓土,是一代代的美国人从独立战争以后朝思暮想的愿望。开国之后的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曾言,“美国命中注定将扩张到北美洲的整个西部。”很显然,加拿大当然也在这个范围之内。

虽说加拿大是美国人的前宗主国大不列颠王国的殖民地,不过对于打胜过独立战争的美国人来说,感觉可以不用再把英国佬放在眼里了。

一八一二年,趁着英国人正在欧洲和拿破仑斗得死去活来,美国上上下下都认为简直是天赐良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于是雄赳赳气昂昂地兵分三路,跨过五大湖,把加拿大的土地当成一块天上掉下的馅饼,心想只要过去弯腰一捡,轻轻松松就到碗里来了。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英国守军的战斗力出乎意料的强大,还找了当地印第安人当盟友,直接把前来进攻的美队暴揍了一遍又一遍。

来来回回拖到了一八一五年,欧洲反法联盟取得了最终胜利。腾出手的英国人立刻向加拿大增兵,开启反攻模式,一口气推到美国境内,直接攻占首都华盛顿,然后就是一把火烧了白宫和国会大厦。

到了这个地步,郁闷的美国人干脆把这场战争命名为“第二次独立战争”,表示英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实在是不能忍,所有的美国公民都应该团结起来,和侵略者不死不休。

其中甚至有一位爱国主义精神熊熊燃烧的美国律师,在战火硝烟中迸发了滔滔不绝的灵感,写下了一首鼓舞人心的诗歌。从此,美利坚就有了自己的国歌《星条旗颂》。

三十多年之后,美国人又一次雄赳赳气昂昂地兵分三路,对墨西哥发动了扩疆战争。

鉴于美国人以前的拙劣表现。墨西哥的上层人物普遍没有把美队放在眼里,觉得他们不堪一击。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美国人这次的战斗力出乎意料的强大。跨过格兰德河,攻向墨西哥首都的美国主力军。直接把墨西哥军队暴揍了一遍又一遍。

原因很简单,美队中已经有了强大的炮兵队伍,面对工业进程落后的墨西哥人,这就是武器的代差优势。

相比而言,另一支进入落基山脉的美国西路军,却陷入了一筹莫展之境。

在姬傲剑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整个北美西部,不是高原就是山地。在人类历史上属于最难以征服的一类地区。

就算是美利坚在一百五十年后化身为地球唯一超级大国,在阿富汗战争中,面对穷得几乎连裤子都穿不上的对手,依然无法取得山地战的胜利。

而原本历史上美国西路军进攻加利福利亚的成功,是由于大量美国移民早就进入了这片地区,里应外合之下,再坚固的堡垒也会从内部瓦解。

这几年来,不管是从移民政策还是社会管理上,姬傲剑早早就将美国移民视为隐患,对他们的各种会社组织都一一排除。

现下美队没有了“群众基础”。自然就在加州陷入了战争泥潭。

“山地之中,双方很难展开大兵团作战没法,只有用游击战慢慢消耗。”

姬傲剑缓缓说道。“古塔,只要有长期作战的意志和决心,我们本土作战,定然能将敌人拖垮。”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印第安少年,原是壶中子道长的徒弟,后来在梦想城的枪手营受过系统训练,熟练掌握了弓箭火枪等各种远程兵器。

“总督先生,我们部落以前在佛罗里达也打过游击战。可是失败了。”

古塔出身于塞米诺尔部落,本居住于北美东部。是和西方殖民者接触过的,被认为是开化程度相当高的“文明部落”之一。

这些“文明部落”对于热兵器时代的军事有相当了解。常常被英国人、法国人、美国人拉拢雇佣,不管在英法之战,还是英美之战中,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力量。

但是他们单独面对西方人的时候,战力的差距立刻就显现出来。

当年美国人在进攻加拿大失败之后,就机智地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