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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几回魂梦与君同。

杂物间十来个平方,里面有张上下床,强子把堆的东西全部搬出来,铺了张床垫就算打扫好了,这些日子风餐露宿连公园长椅和树上都睡过,当然也不会在意条件简陋,桃桃放下东西,道了声谢。

罗侯示意强子出去,他把褥子铺好,打开窗通风。

窗子临街,一眼望去,外面就是繁华的街景。

罗侯点了根烟:“楼下的孩子年纪都不大,最小的前两天刚过完十四岁生日,他们天资并不算好,有人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凝聚出灵脉,可体内的灵又比普通人多,这在邪祟横行的时代,足以给他们招致灭顶之灾了。”

“所以你保护他们?”

“不是我,是混沌冢。”罗侯朝窗外吐了口烟圈,“李鹤骨做了八十年的鸣钟人,一生驱邪无数,救人无数,是所有灵师心中信仰一般的存在,那些孩子对你尊重也是因为他,都是好人家的小孩,被迫无奈才在这里给人按脚,你不能看不起他们。”

“不会。”桃桃说。

“也是,你是李三九带大的,性格想必不会太糟糕,是我多此一举了。”

“罗侯,你为什么留在混沌冢?”桃桃突然问,“灵师一旦凝聚出灵脉就能自如地控制灵力的收放,再也不会随便变成邪祟的盘中餐。不到三十岁就已经凝聚出三株灵脉,像你这样的人如果去特殊事件调查局工作,一定能过得比现在更好。为什么要留下来?”

罗侯望着窗外,有些出神:“你看到了什么?”

桃桃站在他身边,顺着他视线望去。摩天大厦上的LED彩灯闪烁不停,往上,星月皎皎,光华流转,往下,夜宵摊的热气袅娜升起,行人悠闲地在行道路上散步,路灯璀璨明亮,万家灯火温馨如画。

窗框上不知被谁栓了一只风铃,夜风拂过,摇摆出清脆的声响。

“城市的灯火。”桃桃感慨,“真美啊。”

罗侯笑了:“星不会灭,月不会衰,只有人间的灯火会阑珊。是很美,可很多时候美丽的东西尤其脆弱,需要人来守护。”

“在特调局的办公室喝茶看报是不错,但我习惯了自由过不来那种日子。”罗侯在窗台上按灭烟头,“不过你的话也有道理,洗脚城活累、钱少,像我这种人才确实该另谋高就,等这阵子忙完了,我会认真考虑一下。”

他瘦削的身影像一尊山岳般沉稳:“早点睡吧少奶奶,不打扰你休息了。天气预报说今晚有雨,睡觉记得关窗,当心着凉。”

罗侯走后,桃桃把自己摔到床垫上,到了安全的地方,疲乏潮水一样涌上来。

正在她迷迷糊糊的时候,窗户突然响了。

桃桃起身查看,一只金丝雀在外面窗台上蹦来蹦去。

“富贵?”她打开窗子,小鸟飞进屋,半空中盘旋一圈后,落到了桃桃肩膀上。

桃桃摸了摸它的羽毛:“上次回道观没见你,以为你飞走了,怎么找到我的?”

金丝雀通人性地瞪着她,用毛茸茸的脑袋在她掌心蹭了蹭。

桃桃拿枕巾给它做了个窝,怕它清晨要出去觅食,就没有关窗。

富贵严格来说并不是金丝雀,只是长得像,它是一种鸟类百科上都没有记载过的品种,从桃桃很小时就在道观安家了。李三九给它取名叫富贵,可它并不太亲近李三九,除了桃桃,它没听过谁的话。

富贵窝在枕巾里休息,桃桃躺在床上盯着潮湿发霉的天花板,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

桃桃又做梦了。

梦里弥天大雾,深不见指,她站在雾的中央,无论朝哪个方向都走不出去。

无数双枯手从雾里探出,架住她的四肢,她一动不能动,朝前方望去,雾渐渐薄了。

黑袍男人从雾中走出,他站在她面前,静静凝望她,仿佛在窥视一场易碎的美梦。

桃桃也看着他。

她知道,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是不恰当的,从小师父教她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