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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四年前

捡个伞的功夫,眼前的世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以校舍为中心,四周的画面迅速地铺开。

树,校园两旁的行道树疯长。

人,说方言的人们,语速极快,声音细碎涌来。

各种车辆在鸣笛,成群结队的学生从身后路过。

商铺迅速地亮起灯,一间接着一间地向外延伸。

小摊的油锅在炸串串,滋啦滋啦地响,辣味冲鼻。

世界仿佛是朝着林诗兰的脸,揭开了烧开的一口大锅,沸腾的潮气扑面而来。

她要吐了。

林诗兰捂住腹部,喉头一酸。

今晚吃的东西全部被她吐进了伞里。

“噫!那人吐了!”

“她不是那个谁吗?”

“嗯,一班的班长。别惹她,走吧走吧。”

学生们全部绕路,躲着她走。

虚脱的林诗兰直起腰,伸手想从包里拿药。

先前的挎包变成了现在她背上的书包,药自然是没有了。无奈地,她取下书包旁的保温壶,还好,里面还剩半壶水。

林诗兰艰难地将自己的狼狈收拾干净。

她又回来了,回到小小的热闹的雁县,回到她十七岁的雨季。

这样的穿越,林诗兰经历得不算少,只是这次来的时机和地点太糟了。

正是放学的时间,校门口人挤人。

林诗兰没忘记突然在身边消失的谭尽,她原地等了一会儿,没见到他。于是逆着人潮,往学校里走。

天空下着小雨,伞被她扔了。

来来往往的人太多,林诗兰不确定她和谭尽是不是已经错过了。

上高三时,她近视一下加深两百度,怕挨骂,不敢跟她妈说想换眼镜,就一直这样忍耐着。所以,她现在戴的这副眼镜,度数不够,看远的东西根本看不清。

一路走到属于高三的楼层。在林诗兰打算着去谭尽班里看看时,终于发现,自己不知道他读的哪个班。

偶尔做早操时看见他,偶尔回家时撞见他,但高三的她心里装了太多事情,从没有去关注过谭尽,哪怕他跟自己是邻居,还同校了三年。

烦躁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回家。

林诗兰想到了。

谭尽说,他会去找她。

出了学校,林诗兰快步往家走。

下着雨,小道泥泞。

巷子没有路灯,她却依然能熟练地在其中穿行。

那熟得不能再熟的街道巷弄,总算让她有了实感:这里是她的家乡。

家乡,不会告诉你要去向哪里,但是它提醒着,你从哪里来。

小巷的深处,有一口干枯的水井。

井旁靠着个满嘴黄牙的男人,脸上堆着笑。

林诗兰路过那里,男人亲昵地喊出了她的乳名。

“芮芮,放学呢?家里做饭了吗?”

“告诉你妈啊,叔叔我一会儿带点人过去,蹭两口吃的。”

刚压住的反胃,他的话让恶心劲又返上来。

男人是林诗兰爸爸的堂弟,论辈分,她该叫他一声堂叔。她爸死后,她们经济不好,借了他点钱。时不时家里东西坏了、需要搬重物,她妈会去喊他帮帮忙。

可林诗兰是真的讨厌这个堂叔。他是个老酒鬼,随时想喝酒了,就呼朋引伴地去她家喝,给他花的买酒钱是家中每个月一笔巨大开销。更别提,他喝完酒还爱动手动脚,对人搂搂抱抱。

他叫她,林诗兰装作没听见,堂叔却没想让她走。

“怎么不理人呢?”他扯住她的书包,将她整个人拽回来,胳膊顺势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芮芮,小心我跟你妈告状。”

“滚啊!”

林诗兰整个人炸了毛,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到手上,朝着他的前胸重重推去。

男人没站稳,一屁股坐倒在地。

堪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