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587章 皇明宪章摘录

“序章,中华是世界上历史最为久远的国家之一,亦是文明延绵传承未有中断之唯一国家。大明是中华历史上的第六个大一统王朝(在这里,朱由栋只承认了秦汉、西晋、隋唐。其中两汉视为一个,宋不能称为大一统,元不被承认)。

蒙元末年,本朝太祖以淮右布衣之身,提三尺剑荡涤天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历代得国之正,无出本朝太祖之右也!

……本宪章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自本朝太祖开国以来,二百六十年间,皇室统治大明的合法地位。肯定了二百六十载以来,全国各族百姓,官员、将士为维护大明国统延绵为付出的艰辛努力。并将在此确认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法……全国亿万生民,士农工商,都必须以宪章为指导各自言行的最高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章尊严、保证宪章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总纲,第一条。本国的全称是,中华帝国大明王朝,简称大明。是以本朝太祖、成祖直系子孙担任皇帝,执掌全国的帝国。国家所有权力,属于皇帝一人。并由皇帝选贤任能,任命各级官员,履行各自权力。

……第四条,大明的主体民族是汉族,其他生活在大明版图内的各民族,是大明亿万生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族一律平等。

第五条,国家践行以法治国。宪章是国家的根本法,自宪章颁布之日起,后续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章相抵触。大明亿万生民,各类机构,各类团体,都不得违反宪章。一切违反宪章和基于宪章制定的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宪章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章和法律的特权。

……第十二条,国家的土地分国有与私有。国有土地不得买卖、侵占。违法买卖,私自侵占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大明承认部分土地私有的现实,允许这一部分土地在各级官府的管控下有条件的买卖。但私有土地均有向国家缴纳赋税的义务,并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核定不同额度的税金。

第十三条,国家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十四条,国家兴办教育与医疗,并有责任维持公办学校与医院,使其向全国百姓提供相应服务。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与医疗的建设。

第十五条,大明现有的武装力量为大明皇家陆军、皇家海军和海军陆战队。皇帝是大明武装力量最高且唯一的统帅。皇帝有权任意调动军队,执行各类任务。各级军官由皇帝亲自任命并向皇帝本人效忠。

……第三十一条,大明目前的行政区划如下:全国分为本土、海外直辖领地、亲王领地、藩属领地、羁縻地区。

本土范围内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分为京、省、自治区。省下分为府、州、军民州等二级行政区。府下设县。州可为单独设置,抑或代管少量县分。军民州为半羁縻地区,其内部设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分。自治区内分为各部,由既往历史习惯和现实情况进行划分。目前本土共有北京、南京两京。京所在区域为朝廷直隶。不设省,由各府组成。

海外直辖领地设总督府,总督府以下为军州。亲王领地行政地位等同京、省。藩属领地等同于内地之府。羁縻地区等同于州或军民州。”

大明之海外直辖领地、亲王领地、藩属领地、羁縻地区等,与大明本土一样,均为大明不可分割之部分。任何地方,妄意脱离大明的举动,均视为分裂国家的严重罪行。”

“第二章,皇帝权责。本朝皇帝一职,必须由太祖、成祖之直系子孙出任。除本人自愿退位外,任期终身。皇帝为本朝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具有最高行政权、司法权、军事权、人事权、财权……皇帝必须尽力为国家服务,为国民争取利益,保障国家公民之一切合法权益。”

“第三章,皇位传承。皇位继任者由现任皇帝指定,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涉。但皇位继任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现任皇帝直系子嗣,即现任皇帝之皇子或皇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