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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中国国防论之始祖

第一段

缘起

往者在东,得读《大战学理》及《战略论》诸书之重译本,尝掇拾其意义附注于《孙子》之后,少不好学,未能识字之古义,疑义滋多焉。庚戌之秋,余将从柏林归,欲遍谒当世之兵学家,最后乃得见将官伯卢麦,普法战时之普军大本营作战课长也。其著书《战略论》,日本重译者二次,在东时已熟闻之矣,及余之在德与其侄相友善,因得备闻其历史;年七十余矣,犹好学不倦,每岁必出其所得,以饷国人。余因其侄之绍介,得见之于柏林南方森林中之别墅。入其室,绿荫满窗,群书纵横案壁间,时时露其璀璨之金光,而此皤皤老翁,据案作书,墨迹犹未干也。余乃述其愿见之诚,与求见之旨。将军曰:“余老矣,尚不能不为后进者有所尽力,行将萃其力于《战略论》一书,今年秋当能改正出版也。”乃以各种材料见示,并述五十年战略战术变迁之大纲,许余以照片一,《战略论》新版者一,及其翻译权。方余之辞而出也,将军以手抚余肩曰:“好为之矣,愿子之诚有所贯彻也,抑吾闻之,拿破仑有言,百年后,东方将有兵略家出,以继承其古昔教训之原则,为欧人之大敌也。子好为之矣!”所谓古昔之教训云者,则《孙子》是也。(是书现有德文译本,余所见也)顷者重读《战略论》,欲举而译之,顾念我祖若宗,以武德著于东西,犹复留其伟迹,教我后人,以余所见菲烈德、拿破仑、毛奇之遗著,殆未有过于此者也。子孙不肖,勿克继承其业,以有今日而求诸外,吾欲取他国之学说输之中国,吾盍若举我先民固有之说,而光大之。使知之所谓精义原则者,亦即吾之所固有,无所用其疑骇,更无所用其赧愧。所谓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放诸四海而准,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嗟夫!数战以还,军人之自馁极矣,尚念我先民,其自觉也。

计篇

总说 此篇总分五段,第一段述战争之定义,第二段述建军之原则,第三段述开战前之准备,第四段述战略战术之要纲,第五段结论胜负之故。全篇主意,在“未战”二字,言战争者,危险之事,必于未战以前,审慎周详,不可徒恃一二术策,好言兵事也。摩尔根曰:“事之成败,在未着手以前,实此义也。”

兵者,国之大事;

毛奇将军自著《普法战史》开章曰:“往古之时,君主则有依其个人之欲望,出少数军队,侵一城,略一地,而遂结和平之局者,此非足与论今日之战争也;今日之战争,国家之事,国民全体皆从事之,无一人一族,可以幸免者。”

克劳塞维茨著《大战学理》第一章,战争之定义曰:“战争者,国家于政略上欲屈敌之志以从我,不得已而所用之威力手段也。”

伯卢麦《战略论》第二章曰:“国民以欲遂行其国家之目的故,所用之威力行为,名曰战争。”

案:既曰“事”,则此句之兵,即可作战争解,顾不曰战而曰兵者,盖兼用兵(即战时运用军队)、制兵(即平时建置军队)二事而言之也。兵之下即直接以国字,则为《孙子》全书精神之所在,而毛奇之力辟个人欲望之说,伯卢麦之一则曰国民,再则曰国家之目的,皆若为其注解矣,岂不异哉。

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案:死生者个人之事,存亡者国家之事,所以表明个人与国家之关系,而即以解释上文之大字。察者,审慎之谓,所以呼起下文种种条件。

第二段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

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此段专言内治,即平时建军之原则也。道者,国家之政治。法者,国军之制度,天地人三者,其材料也。中国古义以天为极尊,而冠以道者,重人治也(即可见孙子之所谓天者,决非如寻常谈兵者之神秘说)。法者,军制之根本,后于将者,有治人无治法也。五者为国家(未战之前)平时之事业。经者本也,以此为本,故必探索其情状。

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民不畏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