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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美国留学生在北京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西方汉学研究的中心无疑是巴黎。这只要看一件事就全明白了:哈佛燕京学社1928年创立后,曾计划不远万里请法国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iot)来担任社长,后来伯希和推荐了自己的学生、俄裔法籍汉学家叶理绥(Serge Elisseeff)。后来,随着伯希和、葛兰言(Marcel Granet)、马伯乐(Henri Maspero)等大师的先后谢世,西方汉学研究的中心开始从法国向美国转移,这当然大大得益于战后美国政治、经济、军事地位的迅速提升,而同时也和以费正清为代表的第一代美国专业汉学家的闪亮登场密切相关。

考察第一代美国汉学家的学术背景就会发现,他们虽然有着不同的师承和不同的研究领域,但却拥有一段共同的经历——1930年代都曾留学北京,短则1—2年,长则4—5年。这批人除了费正清之外,主要还有毕乃德(Knight Biggerstaff)、宾板桥(Woodbridge Bingham)、卜德(Derk Bodde)、顾立雅(Herrlee Glessner Creel)、毕格(Cyrus Henderson Peake)、西克曼(Laurence Sickman)、戴德华(George E.Taylor)、韦慕庭(Clarence Martin Wilbur)。

他们当中大部分人是凭借哈佛燕京学社的奖学金来北京进修的。除了学术上的进修外,语言上的进修自然也必不可少;为这批年轻学者提供语言训练的是华文学校——该机构1910年由英国伦敦会传教士瑞思义(W.H.Rees)建立,本来主要是为来华的英美传教士提供语言培训,后来招生范围扩大至外交和商业人员。史迪威(Joseph W.Stilwell)作为美国驻华使馆的武官就曾于1920—1923年在该校学习过。到1930年代,这所学校由于优良的教学方法和生活条件早已名声在外,成为年轻学者们的不二选择。

关于这所学校的教学方法,曾在这所学校里半工半读过两年的韦慕庭是最有发言权的,他回忆道:“我们用直接法学习汉语。在开始的几个星期,我们听不到一句英语,所有的人坐在一个教室里听老师慢慢地说汉语,他一边说,一边会指着脸上和身体上的器官——鼻子、眼睛、嘴巴、胳膊,或者会介绍人称代词——我、他、他们的用法,或者用动作来演示动词的意思。课后我们有个别的辅导,在一个小房间里,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帮助我们复习已经学过的东西。这些辅导老师一般年纪较大,而且不会说一句英语。对于我这样此前没有学过口语和汉字的人来说,我从这一说话练习中获益良多。说话对我们来说最难的是记住——不,是内化——每一个多音节字和词组的发音的声调。”(《回忆录》英文版第27—28页)至于这所学校的生活条件,只要提两点就足以说明,一是该校位于东四的校舍是一幢三层的楼房,它在周围平房的包围中显得鹤立鸡群;二是该校有个网球场,这在当时的北京颇不可多得。韦慕庭与费正清正是在网球场上开始了他们的友谊。

韦慕庭于1932年秋天从哥伦比亚大学来到北京,由于奖学金数量不足,他在语言学校学习时兼做该校图书馆的管理员。与他相比,费正清还要更辛苦些。费正清1932年初作为牛津大学的研究生来到北京,一开始他因为有罗德斯奖学金(Rhodes Scholarship),生活得很舒适,1933年该奖学金到期后他两次申请哈佛燕京学社奖学金都失败了,于是只好到清华大学去兼课,为了在9点钟之前赶到学校,他不得不黎明即起,坐上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赶往远在郊外的上课地点。好在1934年他获得了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不必再为生计奔波了。

当然,即使是在奖学金不足或不到位的情况下,美国留学生们的生活也不会困难到无米下锅的程度。当时美元与银元的兑换率是1∶5,留学生们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住宽敞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