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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和赠诗

唐朝人在送别时经常写诗,李白写过“风吹柳花满店香”,他也写过以送别为主题的律诗,比如下面这首《送友人》:“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一开始是风景的描述,他要送朋友,送到一个地方,看到北边有青山,还有围墙,东边有一条水绕过去,阳光照在水面上发出亮光,看起来就是“白水”。“青山”与“白水”,“横”与“绕”、“北”与“东”、“郭”与“城”,十个字当中每一个字都与另一个字形成对仗关系。“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从这里告别以后,孤独的车子就要走万里的路。“孤蓬”,一个孤独的渺小的存在,可是要去走万里的路。

因为朋友要走了,是一个游子,要描写流浪,就用到浮云,李白觉得浮云很像一种浪子的感觉,所以是“浮云游子意”。与老朋友告别,有很深的眷恋,眷恋用什么来表达?用落日。太阳要落下去的时候,总是好像恋恋不舍,所以用落日来形容故人的情感——“落日故人情”。“浮云”对“落日”,“游子”对“故人”,“意”对“情”,还是很工整的对仗。在水到渠成的语言模式中,唐诗的形式本身已经极其完美,李白就在这么完美的形式当中把内容传达出来。我们今天告别时的情感,不见得比李白差,可是我们的语言没有如此成熟,找不到这么好的句子,把这个感觉表达出来。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这个也是非常李白式的结尾,到最后其实人的感伤眷恋到了极致,变成无情,就是“挥手自兹去”,就是我挥一挥衣袖吧,不愿意带走任何东西,不做任何的牵挂。在离开的时候,转身走的时候,视觉不见了,只是听觉上听到朋友的马还在那边凄凉地叫,有一点怜惜的感觉。

孟浩然是唐朝的一个大诗人,李白与他是好朋友,他写过一首诗给孟浩然,叫《赠孟浩然》。在唐朝,朋友与朋友之间有一种投契,这种投契是出于对生命状态的欣赏。这首诗起头非常自然,就是“吾爱孟夫子”,我也很希望用这样的句法去写我喜欢的一个朋友,可是我会很小心用这个字。李白却那么坦然:“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李白的个性就是如此,几乎从来不婉转。先点出来喜欢孟浩然,因为大家都知道他非常潇洒,活得很自在。“风流”是说有自己的见解、有个性和真性情。天下都知道这个人,不是因为他有权力,不是因为他有财富,是因为他有个性、有真性情。

然后李白开始解释“风流天下闻”的原因:“红颜弃轩冕。”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不去考那些试了,不去做官,“轩”与“冕”是大房子与高帽子,当时很多人在追求宽阔的轩与堂皇的冕,因为轩与冕代表财富与权力。可是孟浩然“红颜弃轩冕”,追求青春生命的美,抛弃了名跟利。“白首卧松云”,现在他老了,头发也白了,自在地靠着松树,住在山上隐居。“红颜”与“白首”是对仗,“弃”与“卧”是对仗,“轩冕”与“松云”也是对仗。李白在文学形式上是非常讲究的。“醉月频中圣”,在有月亮的晚上不断喝酒,喝醉了,大家认为他是醉中之圣,“圣”当然是最出色的人。“迷花不事君”,因为着迷于花的美丽,而不去伺候君王了。

李白在这里提供了生命的另外一种情操,这种情操不是世俗可以判定的。这类人在功利的社会、世俗的社会,可能一点地位都没有,可是他们会惊动朝野。李白本身也是如此,李白没有经过任何举人与进士的考试,他就是写诗、练仙、炼丹、练剑。他写了《将进酒》之后,被宰相听到,认为这是谪仙之人,把他的诗推荐给唐玄宗看,唐玄宗封他为翰林供奉,后来进了宫。

以诗惊动朝野在今天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在唐代,诗的确有这种影响。诗人可以通过创作,实现个人生命的完成,使天下对他有一种尊重,所以“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李白把孟浩然比喻为一座我们要仰望的高山,留下一种大家传颂的芬芳。这首诗歌颂的完全是超离在世俗之外的生命情操。这首写给孟浩然的诗,里面有很大部分也是李白写给自己的。他看到这样的生命状态,也去歌颂这样的生命状态。杜甫这类的诗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