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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丁天的《玩偶青春》

我不知道该在多大程度上相信丁天在《后记》中说过的话“真正把自己放到小说里去”。这小说中有一种让我不舒服的东西,想来想去那是看到某种真实或曰真相的感受。我也并不愿意、不习惯和真相太近——那些没经过编织的、缺乏戏剧性的、既不美丽也不残酷,仅仅是平淡、腻味、百无聊赖的一天又一天和张三李四。我习惯把理想的生活,我指小说中的人和事想象成激烈的、动荡的和充满因果关系以及有可能导致死亡的,好像这才值得抒情并且像一部小说。

其实我也知道那不是真实的生活。学习写作似乎一定会失去对真实生活的兴趣,或者说不再会被真实生活满足,一定要赋予意义,改变事实,所谓“让想象力插上翅膀”。听上去好像是一种更认真的态度,但我摆脱不掉一种怀疑:为谁这样做呢?为小说?小说是一个科学体系吗,像一棵树那样自给自足,它要求想象力像树要求开花是它维持自身生存必需的代谢?为读者?

如果这都不那么肯定,那就只剩一个理由:为自己。自己对自己的生活不满意,希望通过主观的书写至少在想象中过上理想的生活。我就是这样对待书写和生活的关系的。我读过的大部分小说,著名的小说,都可以看到作者在其间一个劲儿地努力,力图借助想象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挣扎出来,这似乎已是一种文学惯例,成功作品不可少的器官,说到好的作品必要称赞那其中的想象力,这反过来也培养、固定了读者的阅读习惯。

读过丁天的《玩偶青春》,首先觉得他是新手,其次觉得他胆儿大,老手且精于写作是不敢也不会这么老实地处理自己的感情经历的。他似乎用生活经验给自己的书写范围筑起了一道围墙,围墙里长着多少就指给大家看多少,谨言慎行,不越雷池一步。破碎的就让它破碎,仅有线头的就在线头断掉那里戛然而止,并不多情地将其发展为完美的事件,给自己和读者同时来一个过瘾的。

他的对话也大都是就事论事,平白如水的,不抖机灵,音节也不铿锵,似乎唯恐读者流连,不留神动了兴致。

他哪儿来的这份自信呢?一个爱情故事,不煽情,没有骇人听闻的感官体验,也不仔细强调这经验的独有性,一句话:没有那个“伤心捧出自己”的姿态——这还是我们习惯看到的那种爱情故事吗?

我认为他不会写言情,认为他过于冷漠,既不爱自己也不爱任何人,尤其是不爱女人,这种只在心里孕育风波,表面上微澜不兴的感情对别人无意义。我们是准备跟着你心碎一把的,手绢都备好了,要痛哭一场的,结果越看越冷静,越看越出戏——这就是我前面说过的那种“不舒服的东西”——我看到了感情的无聊,男人和女人,人和人的其实互不需要;那些我们珍视的、千百代一路夸耀下来的、一说起来大家都眼泪汪汪、伟大的、动人的人际关系,其实都不存在,只是我们那么想,越渴越吃盐,它才跟真事儿似的有了眉眼,像一个远古神话,口口相传,煞有介事,最后变成了全民信仰,后来的人也不由自主跟着信了。

丁天泄露了天机,按咱们的规矩,泄露天机者是要遭天谴的。天谴是谁?就是人民,在小说这一行中,人民的代表叫读者。现在不是流行“读者崇拜”?跟小时候打群架似的,哪头人多哪头就显得厉害,正义在不在手单说,那股起哄劲儿倒确实是显得有来头儿。

还有一种可能,丁天压根儿就没往歪处想,老老实实发生了,就老老实实那么依葫芦画瓢写了,那就算他浑然天成,算我见缝下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