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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1

仆人们给克拉索夫斯的曾祖父起了个外号叫吉普赛,他是被杜尔诺沃老爷的猎犬咬死的。吉普赛夺走了主子杜尔诺沃老爷的情妇。杜尔诺沃叫人把他押到杜尔诺夫卡村外的小山坡上,接着向带过来的一群猎狗大喊一声:“上!”吉普赛坐在地上呆了片刻,然后撒腿就跑,可是他怎么能跑得过猎狗呢。

克拉索夫斯的祖父着实交了好运,获得了自由。他离开家乡来到城里,并很快发了迹。他成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大盗。他在考尔拉亚·斯洛博达给老婆租了间棚屋,让她定居于此,制售蕾丝谋生。而他自己,却和一个穷困潦倒的乡巴佬儿贝克曼·贝托夫在省城一带活动,抢劫教堂。他被捕时的表现有好长一段时间为村里人津津乐道。他站在那儿,身穿一件棉绒土耳其长衫,脚踩双羊皮靴子,肆无忌惮地扬着颧骨,转动着双眼,极其“谦卑”地忏悔,承认了他干下的勾当:“是的,老爷。是的,老爷。”

而克拉索夫斯的父亲是个小商贩。他在这一地区走街串巷,有一段时间曾居住在老家的诺维克,在那儿开了家小商店,可后来却破了产,又转而酗起了酒,最后回到镇上,不久后就死了。克拉索夫斯的两个儿子迪洪和库兹玛,起初在商店给人家干活,后也做起生意来,他们常常拖着中间带有储藏箱的运货马车,忧郁地喊着:“太太们,有小物件卖了!太太们,快看看小物件吧!”

小物件都锁在贮存箱里。而所谓的小物件就是小镜子啊、香皂啊、戒指、棉布、手帕、针和椒盐卷饼等物品。在贮存箱里也存放着他们拿小物件换来的所有东西:像是死猫啦,鸡蛋啦,手织帆布和旧衣裳……

就这样,他们兄弟俩漂泊了几年,可是突然有一天,两兄弟却差点自相残杀,之后他们就分道扬镳,以免再冒这样的险。库兹玛找了一个放牛的活儿,迪洪则在离的诺维克五俄里的沃尔谷车站旁的公路边租了间小酒馆,开了家客栈和一家纳税商店,售卖一般商品、茶叶、蔗糖、烟草和牛肉。

到了大概四十岁的时候,迪洪的胡子已经变得白花花的了。但是他依然和以前一样苗条高挑,外表俊朗,不苟言笑。他的脸仍然是黑黝黝的,略有痘痕,肩膀依然那样宽阔;说起话来声音尖细,傲慢唐突;行动起来则快速敏捷。只是比起以前,他的眉头常常锁得更紧,眼神也变得更加犀利。

在秋天黑压压的日子里,他要拖着疲惫的身躯追赶那些勒索村子税款和货款的地方警察,他也要向地主购买未收割的作物,并廉价出租土地……他还跟一个哑巴厨子同居了很长一段时间……迪洪觉得:“这不是件坏事,至少她不会四处散播谣言!”那厨子给他生了个孩子,可是在睡觉的时候把孩子压死了。后来,他娶了老沙克霍娃公主的一个中年女佣。结婚后,迪洪得到了嫁妆,已“不再”是如今一贫如洗的德诺沃家族继承人了——那个有些发福却温文尔雅的绅士。虽然二十五岁时就已经秃了顶,但脸上却长满了漂亮的栗色胡子。当迪洪继承了的诺维克家族不算丰厚的家产时,村子里农民都为之叹服,为之骄傲:的诺维克家族的全部财富几乎都归了卡拉索福斯。对于迪洪能够不停地东奔西走,农民们也叹服不已:他卖出、买入,几乎每天都在家产上运作,就像雄鹰紧紧注视着每一寸土地。农民们称叹道:“他可真厉害啊,是个能管家的人!”

迪洪·伊里奇自己也向农民们证实了这一点。他经常意味深长地说:“过日子要精打细算,可不能大手大脚的。给我拉车,就得戴我的马套子。但我这么做也是讲公道的。兄弟,我是个俄罗斯人。我不会白要你们的,但是你们也要记清楚了,我可是一块铜板也不白给!”

而纳斯塔斯雅·彼得洛瓦娜听着这话时,便会怨声载道起来。她面色蜡黄,身材臃肿,头发稀疏灰白,怀过好几次孕,胎儿都是女孩。她走起路来有些内八字,一摇一摆的,像只鸭子。

“你看看你,你这个笨蛋!干吗老在这个蠢货身上白费力气?你总是跟他们讲道理,却没有一点儿用。你看看他,站着的时候总是叉着腿——就像埃米尔布哈拉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