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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琪 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

我把脖子上的围巾拽到嘴边,遮挡刺骨的寒风,我呼出的白气相当明显,好像在抽烟,你还记得我们冬天上学的时候吗?我们用手捂着嘴吐气,让白色的哈气从指缝里漏出来,假装抽烟一样,我们总是渴望长大,假装自己已经成年,可是却骗不了任何人。

冰霜在我的脚下吱嘎作响,走在因为结了冰而高低不平的路面上,我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在空无一人的停车场里转了好几圈,丹尼尔呢?他说会在下午两点来这里见我。我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快两点一刻了,他还是没有过来。

这个地方比老码头更让我毛骨悚然,是一片灌木丛林地改造的简易停车场,靠近一座废弃的铁路桥,蒸汽火车曾经打这里经过,前往下一个城镇,停车场旁边是一座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丑陋建筑——奥德克里夫的屠宰场,游客们永远不会找到这个地方,因为它狡猾地隐藏在镇子边缘的一条死胡同里,假如丹尼尔不提醒我,连我也快要忘记了这个地方。我和杰兹曾经来过这里几次,坐在他的福特嘉年华上凝望屠宰场,想象着屠夫们的生活——单是想到那些尖叫待宰的猪就让我们不寒而栗,那时我们都以为他会成为著名的DJ,在阳光灿烂的伊比萨岛与众人狂欢,我敢打赌,他从未想到自己真的会成为这里的屠夫。屠宰场就在我的面前,像一头蹲伏的野兽,奶油色的墙壁上布满黑色的污垢条纹,阴森而邪恶,仿佛这儿所有的鲜血、内脏和恐怖全都渗透进墙壁里面,永远被死亡所污染。

我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我该退到安全的路虎车上,还是继续在这个冷得要命的地方转悠?就在我准备回车上时,我听到沉重的金属门拉开的声音,一个人从门缝中钻出,我离得太远,看不清那个男人是不是杰兹,他个子似乎没有杰兹高,灰色的无檐帽把脑袋遮了个严严实实,他背对着我,花了几分钟才把金属门推回去锁好,然后背着包大步朝我走来,等他靠近之后,我才认出他那张曾经漂亮的脸和敏锐的淡褐色眼睛,他老了许多,脸颊不再丰润,爬满皱纹,看起来远不止四十一岁。我想起镇上的传言,说他毫无节制地嗑药酗酒。他朝我皱起眉头,我本能地向后退,突然对这个上了年纪的杰兹产生了畏惧。他看起来更加世故了,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亲眼见到时却也感到震惊,比起十八年前,他似乎多了一点咄咄逼人的气势,走到我面前时,他停下来,倒吸一口气。

“是你。”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在他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穿着昂贵的红色羊毛外套、黑牛仔裤和高跟靴子。“你剪短了头发。”他又补充道,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头,现在我的头发刚刚过肩,不再像过去那样长到盖住半个脊背。“我听说你和丹尼尔·科利尔在镇上跑来跑去,揪着别人问问题。”他鄙夷地说,拿手蹭了蹭鼻子。我竭力保持面无表情。“你们还费个什么劲?她已经死了,不是吗?”

我仍然不习惯听人说你死了。没有丹尼尔,我不想继续站在这个偏僻荒凉的停车场,面对一个我几乎认不出来的男人。

“他有些问题没想明白……”我最后说。

“呸!他把我当傻子?那可是大错特错了。”他挑衅地盯着我,好像我会反驳他似的。

“我知道你不是傻瓜,杰兹。你给他的办公室打电话了?”

“那不是他的办公室,他又不是老板。”他啐了一口唾沫,“别看他现在有钱了,工作也很好,但我已经认识他很多年,我们一起上学,他曾经是我们中的一员。”

“他现在还是我们中的一员,”我脱口而出,“你看不出来吗?他喜欢这个地方。”

我还想补充几句,不知怎么却欲言又止。

他哼了一声,唾沫从嘴里飞出,落在我的脸上。“别傻了,他怎么会喜欢这里,否则他怎么一回来就找麻烦?真正可疑的是,他那天晚上在干什么?”

我的头皮发麻。“你在说什么?”

杰兹环顾四周,仿佛丹尼尔随时都会出现,尽管周围连个人影都没有。

他压低声音,“那天晚上我看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