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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永生

日出日落,朝颜如玉只一次,日落日出,附近花开一片,虽已非昨日之花。然艳丽不改。

追溯源头,太多的事情不得而知,而此刻我知道,我是嘲风也是杨云。这其实并不重要了,也许这是另外一种永生。

可是这种永生在我看来,更多的像是一种折磨或者煎熬,我与其说是一个与天地同寿的伟大存在,不如说只是一个漫步行走在无间地狱里的可怜生命。

但是,这一切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时间在我身边一分一秒一点一滴缓慢的疾驰着,而我大概只是站在时间外的那个看客。

即使有百万千万载的回忆,算起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不过那么堪堪几样。没有太多的变化,没有太多的亟盼。

也许牵绊对曾经的我和现在的我来说,都只是一种无关紧要的风景,我一直在路上,一条环形的路上。杨云活了二十七年,看到的都只是路边的风景,而从来没有真正去抬头看一眼前方的路。而嘲风在悠悠的长河里却从来没有留意过路边的东西,他在看路,我在看风景。

而现在当我杨云变成嘲风的时候,我却惊讶的发现,原来要把所有的东西都重叠在一起,才能被叫做人生。

也许几天之后,我将永远沉睡或者根本就没出现过,嘲风也结束了他在这条路上辛苦蹒跚的脚步。但是我知道,即使我真的就此消失,我在路边的树上刻下的杨云到此一游却会存在很久很久。

是啊,前途未卜很迷茫,可是这些事情都应该让那个不看风景的嘲风去想,而杨云只需要再多看两眼停在原地的风景。

没有不甘,没有愤怒。因为每一个人或者说每一种东西都只能依借其存在方式而存在的,如果一旦被恐怖和愤怒迷住双眼,那么他就看不到前面路而我也看不到路边的风景了。

绝望和顿悟其实只有一线之隔。毕竟我深信,就算我真的消失,也会有存在过的痕迹,起码我到现在为止,都是真实存在的。而嘲风他绝望,因为他找不到曾经或者现在任何存在的痕迹。

我是个不起眼的普通人,嘲风是个拯救世界的大英雄。但是我存在,而他并不存在。

虽然我不明白,当我就是他的时候,我究竟还存在不存在,但是这无关紧要,不是吗?毕竟即使我是他,我依然,叫杨云。

我用着他的身体,有着他的回忆,但是我的心,是杨云。我的身上夹带着许多许多人的不舍和期望,也许我会让他们失望,但是毕竟这些希望恰恰是我存在的证明,而他,什么都没有。

天道是什么,我已经没有兴趣去探究了,它到底有什么目的,我也没心情去追寻。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这个世界和那些我所钟爱的东西能继续的延续下去。这个东西也许是一瓶味道很好的啤酒也许是一个让我刻骨铭心的人,其实从本质上,他们没有什么不同。

三千年前,是嘲风和麒麟站在我现在和麒麟站的地方,我变成了巨大但是不丑陋的怪物。当然,这只是从我角度来看,毕竟我还没适应长着尾巴和爪子而且还有翅膀的生活。

而麒麟的眼里只是一片杀气凌然的赤红,其实我知道,他是不能杀生的。但是他的杀气确实宛若实质,如果他不能让自己的心淡然下去,那么总有一天,他心中的火焰会把他自己连同他身边的人烧得什么也不剩下。

我开始莫名的睿智,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我脑子里还有另外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在我需要探求真相的时候,它就会告诉我,我想知道的真相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

就好像小学文凭有了百度也可以在小姑娘面前当大科学家一样,我也因为那个声音,成为了一个智者,应该不算作弊吧。毕竟,我就是他。

“不是件容易的事吧,现在在你的眼前,徜徉着无边无际的时间。”麒麟语气好像不是很严肃,居然带着些许了然的洒脱。

我嗯一声,想摸鼻子,可是发现我现在只有一双爪子:“我从来没想到,原来嘲风本身就这么厉害。”

麒麟点点头:“本就是盘古所化,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