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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花了两个多星期时间来拾掇房子,贝蒂自始至终都令我感到吃惊。对我来说,和她在一起工作是一种乐趣,尤其是现在,她已经适应了我干活儿的节奏。当我不想说话时,她就让我自己静静地待着,而且我们会不时地停下来,喝几瓶啤酒。外面天气很好,她让我把钉子含在嘴里,她脑子很清醒,没干什么傻事。有时她会抄起板刷来亲自干一会儿,直到油漆流到她的胳膊肘上才肯罢手。我发现无论多么繁琐的细节,她都能处理得恰到好处,她简直是一个天才。遇见像她这样的姑娘,你不禁要问自己,到底她们神奇的帽子里还藏着多少条手绢呢。在这种情形下,和一个姑娘一起干活,是一件很美的事。尤其是当你有足够的能力,去买回一块足有三十五公分厚的纯橡胶床垫时,并且你知道如何只用一个眼神就能让她从梯子上蹦下来。

我们每天要步行去商店买东西,而且我们以前还剩下一些积蓄,我开始留意二手车。当我浏览报上刊登的汽车广告的时候,贝蒂就会趴在我的肩膀上。大车的价格很有诱惑力,因为人们都害怕耗费汽油。大车是一个文明最后的激情,现在是应该利用它的时候了。大车每跑一百公里耗费二十五升、或者三十升汽油,从这里头又能赚到多少便宜呢?难道只有那些有正常职业的人,才会去关注这类问题么?

最终我买下了一辆梅赛德斯280型小汽车,这辆车已经跑了十五年了,外面被重新漆成了柠檬黄色。我并不是特别喜欢这种颜色,但是它行驶得非常出色。晚上睡觉之前我从窗户里望着它,常看见一缕月光恰好沐浴在它的身上,它绝对是这条街上最酷的汽车。车前方的挡泥板有点儿凹陷,不过这没什么要紧的。令我最烦恼的是车头的标志牌不见了,所以我尽可能不去看那个地方。后面的四分之三,看上去像新的一样。就是这样,生活中的一切不过是幻想。每天早晨起来,我都要确认一下,看它是否还停在那儿,于是我天天保持着这种习惯性动作,一直延续到我和贝蒂吵架的那天,记得当时我们刚从超市购物回来。

她驾车刚刚平安地闯过一个红灯,我们差点儿没被压成一块薄饼。就在那一刻,我脑子里突然生出这样的念头:

“如果你再用点儿力气,那我们就会手里攥着方向盘走回去了,难道你不这样认为吗?”

这天早晨,我们起得特别早,准备向一块面积很大的隔墙发动攻势。上午七点钟,我冲着那堵把卧室和客厅隔开的墙上砸下了第一锤,很轻松地将它打穿了。贝蒂守候在墙的另一边,当尘埃落定的时候,我们彼此透过窟窿看到了对方。

“你看见了么?”我说。

“对了……你猜这让我想到了什么?”

“没错,是史泰隆在《洛奇》第三部中的场景。”

“比这棒多了,仿佛看到你写书的样子。”

她常常会像这样提起书稿的事,我已经习以为常了。我知道她说的是真心话,同时她也想用这种方式刺激我一下,看看我是否会对此作出反应。但是我的感觉一点都不好,一想到这些,我就感觉有一颗子弹射在背上。而且没有任何警告就开始了,让我感到一丝发自内心的痛楚。我背过脸去,眼睛看着别处。不过对我来说,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事。生活有时候就像一片缠绕着藤蔓的丛林,当我们将一只手松开的时候,另一只手必须牢牢地抓住,否则我们就会跌倒在地上,把两条腿摔断。其实,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甚至连一个四岁的孩子都能明白。和她一起生活时我感悟到的东西,比我心潮汹涌地坐在一张稿纸面前想到的还要多。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是在实践中学会的。

我用手指把一块眼看要掉下来的碎砖拿掉。

“我真的看不出推倒一堵墙和写书之间有什么联系。”我说。

“没什么,我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她回答说。

我默默地又去砸那堵隔墙。我知道这样说会伤害她的感情,让她觉得很扫兴——但是我别无选择,感觉就像是在跟自己说话。上午的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忙着把一堆堆瓦砾装进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