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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挑灯看清骨

兰奕欢知道,他快死了。

虽然他今年只有二十五,但先天不足,再加上这些年来殚精竭虑,身体亏损太大,早已无力回天。

又或者,还是用“驾崩”二字比较贴切,毕竟,他是一国的国君。

兰奕欢是正平年间大雍皇帝的第七子,非嫡非长,但最终在皇子们夺位之战中胜出的人是他,先帝在弥留之际赞他曰“兰庭芳草,孤胆无双,吾家公子当如是”,故以玉玺传之。

他登基为帝时,只有二十岁。

登基三年,他诛杀叛党,打压外戚,将朝堂一举肃清,结束了多年的党争局面。

登基五年,他对外兴兵,重创了接连在边境作乱的游牧民族,将他们驱逐到了草原深处,外患平息,海晏河清。

至兰奕欢二十五岁生日这一日,正是中秋,天下咸伏,万国来朝,举国上下同贺陛下万寿无疆,福泽绵长。

——宫中亦是好一场盛宴。

年轻的一国之君高居上座,满眼繁华锦绣,听着人人恭维逢迎,吃的没滋没味。

美玉般的手持起琉璃杯,放到唇边,轻轻一啜。

“这酒绝对不是三十年的花雕。”

兰奕欢叹气:“超过二十九年,朕就把坛子吞了。”

象牙筷在一道菜中戳了戳,又索然无味地放到一边:“笋尖隔夜,就像啃树枝,秋白戏红娘用的不是江门白菜,十分难吃,还有这道黄焖鱼翅汤汁火候不足……不是,等等,鱼翅呢?”

旁边伺候的高广盛躬下身子,低声说:“陛下恕罪,这一道是黄焖粉丝汤。”

兰奕欢:“……倒了。”

高广盛身子躬的更低,却没动。

兰奕欢道:“你在笑,给朕抬起头来。”

高广盛不敢抬头:“皇上是圣明仁德之君,励精图治,不爱奢华,说这样的话,自然是开玩笑的。”

兰奕欢往后轻轻一倒,靠在椅背上,轻声感叹道:“可朕都是装的啊,朕好棒。”

高广盛:“……”

要不是装的好,朝堂上那帮老头子又怎么可能都站在他的一边呢?

不过如今,大概是骗人的报应来了,辛辛苦苦当上了皇帝,其实也没什么好的,这些年夙兴夜寐,兢兢业业,没少操劳,眼下人都要死了,连口顺心的饭菜都吃不着。

惨。

想起不久前太医说的话,兰奕欢轻轻咳嗽两声,高广盛拿了件披风,披在他的肩头。

他不大想吃饭,便瞧瞧底下的人。

昔日熟悉的面孔越来越少了。

太后只在开宴的时候吃了皇上敬的一杯酒,便早早离席,满朝都知道,在先帝未去时,还是贵妃的太后便不喜欢这个次子,所以谁也没敢多说什么。

大皇子三皇子昔日谋逆被羁押天牢,皆已身亡,四皇子早夭,五皇子是皇上的同母兄长,陪着太后回宫叙话,六皇子谨小慎微,这等热闹场合皆称病避席,八皇子被发配去看守皇陵。

这就是皇家的命运。

而他作为胜利者坐在明堂上,却总觉得自己的双脚踩在一片血泊里,腥而冷的血气永远萦绕在鼻端。

有人曾慈爱地叫他欢儿,有人曾欣喜地叫他七弟,有人曾崇敬地叫他殿下,也有人曾憎恨无比,咬牙切齿地大喝他的名字“兰奕欢”……

而现如今,不管喜怒爱恨,都再无人唤他,他只剩下一个称呼,就是皇上。

——等等,下面其实还有个能作伴的。

兰奕欢突然想起一件事,转着手里的酒杯道:“高广盛,前几日李尚书同朕说,他家女儿瞧中思王了,央朕赐婚。你去与他说,思王难得回京城一趟,让他自己问吧,思王若是也有意,朕便在这宴上赐婚。”

思王,就是他的二皇兄兰奕臻,也是曾经的太子。

他昔年外出边关征战,收到皇上病危的消息,本来想往回赶,谁料路上碰见了山洪,就耽搁住了。

足足与京城断了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