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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单骑一剑江湖客万里西风瀚海沙

紫塞黄云望眼遮,征鞍未解又天涯,可堪绿鬓斗霜华。

剩水残山思故国,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犹在莫兴嗟。

——调寄《浣溪沙》

漠漠黄沙,骄阳似火。这正是蒙古库里戈壁上最炎热的季节,七月里的某一天的中午时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过气来,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静止了,看不到什么有生命的东西,只偶尔可以看见沙石堆中绽出的几根野草。可是就连这沙漠中生命力最坚韧的野草,也已经枯萎焦黄,纵有风来,它也不会迎风起舞了。

没有静止的只有流沙。一阵狂风过后,流沙四散,俨若惊涛。沙跟着风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过一样。风沙起处,阳光也染成了一片黄。黄沙漫天的迷离烟雾之中,略略带着一些淡紫的轻蓝色,使人远远望去,总好像那遥远的地方是一个浩瀚的美丽的海洋一样。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儿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这真是天地间罕有的奇观,只有在大戈壁才能见着的奇景。

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当真是一切都静止了吗?在这七月里的中午时候。

不,这只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却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还有一个人。他是一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粗豪少年,骑着一匹马,正在库里戈壁上冒着风沙前行。

这少年从来没有过在沙漠旅行的经验,此际他正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心里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说是:‘积河成阜,状如惊涛。遇风则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点不错。”这少年人是从中原来的,他曾经为了这次深入漠北的万里壮游做过一些准备功夫,读过一些有关沙漠的游记,学过蒙古的语言,看过许多有关蒙古各个部落的风土人情的记述。但如今身历其境,他只觉得书上所描写的远不及他所见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惊心!

这少年只是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却无心欣赏这眼前的奇景了。在这样炎热的阳光底下,他的整个身体就像一块块要溶化的羊脂,他骑的一匹千中选一的口外良驹,也在口吐白沫,几乎走不动了。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带的干粮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这少年在黄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热风,只觉身体就似要着火焚烧似的,十分难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壶里的水,已是只剩下薄薄的一圈了。这个大沙漠不知何时方能走出,他苦笑一声,只好又把壶盖盖上。

这少年苦笑一声,心里想道:“人生际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为是要到江南去的,谁知却到了漠北来!”

原来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东武城人氏,这次他到蒙古来,乃是奉了母命来寻访他父亲的。

山东武城早已沦陷在金国的统治之下百有余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李思南本来是将门之后,他的曾祖曾在韩世忠手下当过一个中级军官,宋室南迁之际,没有随行,从此便以务农维生。到了他的父亲李希浩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农户,已是没有多大分别。李家的家传武艺,也因数代务农,逐渐失传,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只是会一些寻常的弓马,谈不到有什么武功了。所幸他知书识字,在乡下开了一间私塾,务农而兼教学,勉强也还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宁宗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为“成吉思汗”,兴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掳去作夫子。这次战争,因蒙古有事于西夏而移兵西向,金国得以苟安。但金国的战争结束了,李希浩却没有得到释放,推想可能是蒙古缺乏人力把民夫都带回去了。

李希浩被掳之时,李思南只有三岁。他的这个名字,是他父亲取的。宋室南迁,中原父老,遥盼旌旗,百年来仍是在异族统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国,是以把儿子名为“思南”。

七岁那年,李思南有了一个奇遇。他父亲童年时代的一个好友在少林寺学技,此时已经成为一个名满江湖的大侠,回到故